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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31章 第 231 章 *“你方唱罢我登场,……

    家中成了这样, 饶是曹雪芹再难适应也要适应过来。

    他开始出门应酬。

    尽管曹家倒了,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。在京城,曹家依然有不少从前的人脉关系。

    有些人对他们家避之不及,可也有雪中送炭的。

    “隔了许久, 我才振作起来。可罪臣之后, 想要再得一番仕途是不可能了。”曹雪芹始终带着一点浅笑, 却透着明眼人都能看到的疏离。

    他与纳兰容若像, 又不像。

    纳兰容若待人是真切热诚的, 哪怕走在一条完全不喜欢的仕途上,他也努力的在寻找着一份自己真心愿意去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曹雪芹经历了钟鸣鼎食之家的煊赫, 也感受过门庭落败后的冷眼。

    他半生看到的都是蝇营狗苟, 趋炎附势。

    脏得让人难以入眼,臭得让人作呕。

    只是, 除了这些,曹雪芹身边也有挚友。

    所以他在看到这些之后, 又能看到人世间的姹紫嫣红, 嬉笑怒骂。

    他走在一条并不平坦的路上,见过人情冷暖,心有鸿鹄志却不能振翅飞。

    “您就没有想过,去做点别的什么?”姜烟帮着曹雪芹整理字画, 这些都是准备卖出去的。

    曹雪芹两指捏着宣纸一角, 在纸面轻轻吹了几下。

    听到姜烟说这话,忍不住轻笑,温和的说:??x?“做什么呢?经商?我没有本钱, 而且做生意可不是想做就能做的,我就没这儿的运道和能力。为官?就我家这般,谁会用我?我有鸿鹄志, 却无高才,又不愿奴颜婢膝。曹家本就不剩下什么了,我要是做了这样的事情,才真真将曹家最后仅剩的一点门楣都丢光了。”

    他的确一事无成。

    能够让人称赞的,大概也就这经过世情打磨的脾气还不错了。

    如果为了所谓的“好”,去谄媚逢迎,变成自己最不喜欢的人。

    曹雪芹觉得,这才是人间大悲哀。

    姜烟一时无言。

    曹雪芹说的也没错。

    曹寅亏空虽然导致了曹家的败落,可曹寅在文人之中名气却是极大的。

    如今曹家败落本就令祖上蒙羞,再没了骨气,那是就真的为人不齿了。

    再说,他也的确不是做生意的料,眼下还能过上安稳的日子,已然不错。

    只是偶尔想起自己这一事无成的大半辈子,曹雪芹说一点不觉得苦闷也是不可能的。

    就在姜烟要点头的时候,曹雪芹话锋又一转:“不过,我也是这般迂腐的人才会如此想了。换做真正钟灵毓秀的人,他们是不会如此的。”

    “恩?”姜烟不懂了。

    刚才曹雪芹说的不是对的吗?怎么现在又自己推翻了自己?

    曹雪芹干脆起身坐在炭盆旁,用钳子稍稍拨弄了一下烧得有些不均匀的炭,低着头,面容在升起的一点炭烟里变得朦胧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少时见过几个人,她们也曾欢快天真,衣食无忧。大难临头之际,我浑浑噩噩,她们却能含着泪咬着牙走下去。只是雨打浮萍,这世上有太多事情无可奈何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,若是她们还有机会到如今,想来过得会比我好。”

    姜烟听到这话,脑海里不自觉的就想起了小时候看怀旧剧场里那一张张鲜活的面孔。

    他在幻境里从未提起过那本书,可他所经历的这一切,又何曾不是另外一本红楼呢?

    曹雪芹只在炭火后沉默不语,屋子里只偶尔能听见煤炭燃烧后的爆裂噼啪声。

    好似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。

    姜烟坐在他对面,却一点也感受不到炭火的温暖。

    而后,姜烟看到曹雪芹沉默的坐在桌边,哪怕有炭火也不得不在北京的冬天里披着一床被子才能取暖。

    炕桌上都是写满了字的纸,有几张甚至随着不知从哪处窗缝里吹进来的凛冽寒风飘落在地上。

    姜烟走上前,捡起其中一张。

    还没来得及多看,眼前的曹雪芹却在慢慢老去。

    他偶尔会抬起头,浑浊的眼底满是茫然,也会露出乞求的神色。

    只是,世间没有拯救他的神,只能与一个个墨字相伴。

    “你方唱罢我登场,反认他乡是故乡。”姜烟低头看手里的纸,上面是硕大的几个字写成的一句话。

    每一个字端正,却又在最后收笔的时候展现出一点锋芒和愤然。

    姜烟只站在屋子中央,觉得脚都快被冻得没有知觉了。

    北京的冬天真的很冷。

    曹雪芹的每一个字,也都流淌着血泪。

    姜烟觉得自己从未走近过曹雪芹的扬州残梦,也未曾走近过他的北京寒冬。

    就在姜烟想要走近的时候,那些纸张里却传出一阵阵娇俏的笑声。

    犹如她初入幻境的时候,花窗下的笑。

    一个个巧笑嫣然的女子走出画纸。

    她们像是被金色的线勾勒出来的仕女,却依然能看出双眼的灵动和坚毅。

    这些女孩子,在这个冰冷的屋子里欢快的赏花看雪,写诗作对。她们各有心思,却又透着独有的灵气。

    这里不是曹雪芹梦中的西园,也不是书里的大观园。

    可这些女孩子,被曹雪芹赋予了鲜活的灵魂,守在冰冷的房子里,陪伴着他走过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。

    姜烟捧着那张纸,上面的字却怎么也不敢忘。

    或许,曹雪芹从未想过自己能写出一本惊世之作,让几百年后的人依然在为他骄傲着。

    也没有写什么批判之语。

    只是将“真”娓娓道来。

    其他的,就留后世评说吧。

    姜烟把那张纸轻轻放回炕桌上,看着眼前这个满是皱纹,沉醉在自己世界里的男人。

    他的脸上找不出一丝一毫从前的影子。

    那个戴着璎珞喝六安瓜片的少年,仿佛也成为了姜烟的一场梦。

    随着那些灵动的女孩子骤然崩散,一个个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候,曹雪芹的幻境也渐渐崩塌。

    姜烟没有留恋,深吸了一口气,转身走入下一场幻境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甫一进来,姜烟就差点被竹子给埋了。

    知道郑燮爱竹,但是没想到这么喜欢。

    拨开面前的竹子,姜烟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小屁孩儿拿着一根竹子站在她面前。

    还奇怪这是不是巧合,就听小孩歪着头说:“姜姑娘也如此喜竹?竟要与竹共卧?”——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其实原本的大纲里是想要把红楼也套进来写的。(我考虑过不写跟红楼有关的人或者事。跟政治有关的不能写太多,可是清朝的文学实在是避不开红楼,我就还是加进来了。)

    但是,控制不住。(我个人的问题。)

    首先不说书的本真,红楼本身就是非常优秀的群像,而群像也一直都是我写不好的地方。其次,我最多算是红楼读者,对于那些真心喜欢红楼的人来说,我对红楼的了解浅显得可以,我不觉得我能在解读红楼这件事情上能写出什么很精彩的内容。所以就把重点放在了曹雪芹的身上。

    至于“曹雪芹”究竟是什么人,我这边还是按照现在一般认为的作者来写。至于其他人的猜测和证明,这毕竟还没有得到官方普遍的认可,所以暂时就先不考虑了。

    我一直都认同的一件事情就是,当一个作品有了二创,那它就从灵魂到拥有了骨肉。

    红楼、聊斋这类书都是作者赋予了它们灵魂,后来人填补了血肉,而衍生创新则给了许多遗憾一个圆满!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晚点二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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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232章 第 232 章 *“平生所负恩,不独……

    姜烟只觉得满头黑线, 挣扎着从一堆乱竹中爬了出来。

    起身后才注意到,刚才那堆竹子被自己踢歪了不少。

    再看旁边的郑燮,姜烟想到他爱竹的习惯,有些不好意思了。

    谁知, 郑燮却摇着头笑, 轻轻挥动手里的竹子:“我爱竹这不错, 可姑娘方才是为了起身, 不得已才如此。我喜欢的是竹子的气节, 又不妨碍我用竹椅,用竹篮。若是我将竹子看得比人还重要, 那不是爱竹, 那是恨透了这东西才会有如此做法。”

    竹子比人还重要的话,那是本末倒置。

    那他给竹子带来的绝非好名声, 而是一箩筐的烂事。

    姜烟嘿嘿一笑,跟着身高才到她胸口位置的郑燮往外走。

    郑家到郑燮出生后就已经家道中落。

    三岁时丧母, 自幼跟着父亲读书习字。

    刚出了竹林回到家, 姜烟就看到郑燮被父亲叫去考校功课了。

    然后姜烟就看到身高将将到她胸口位置的郑燮不仅能作诗,还能对对子,一手字也写得不错。

    对面的郑之本捋着胡子略略点头:“尚可。”

    对面的郑燮刚准备扬起唇角,就听他爹声音缓慢低沉的说:“切不可骄傲。不过是尚可, 为父教导的几个孩子也都有此积累, 须知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……”

    说话的时候,外面突然下起雨来。

    姜烟坐在靠窗的椅子上, 雨声和郑之本说话的声音配合下,眼皮越来越沉,最后竟然给说睡着了。

    倒是对面的郑燮, 听得专心致志,对父亲的教导一刻也不曾忘记。

    姜烟睡醒的时候雨已经停了,对面的郑之本也说完了最后一句“行了,今日就说这么多,你须得听进去,总归不会有大问题的。”

    对面的郑燮也毕恭毕敬的答:“多谢爹,孩儿都知晓的!”

    姜烟砸吧嘴,坐在椅子上眼睛都看直了,虚虚的感叹:“可真能说啊。”

    待郑之本离开,郑燮端正的坐在椅子上练字,听到姜烟这么说才慢慢道: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。我爹这不是啰嗦,不过是担忧我罢了??x?。”

    姜烟也承认。

    非亲非故的,谁会浪费这么多时间和口水?

    也就只有亲儿子才会如此。

    但很快,又有一个面容慈祥,身材微胖的女人踩着小碎步端着什么东西跑进来。

    对方许是十分了解郑家这对父子,将端来的东西放在另外一张桌上,朝着郑燮招手:“来!被你爹说累了吧?今日给你炖了一条小鲫鱼,鲜得很。”

    郑燮放下笔,对着那女人笑得纯和,眼中满是依赖:“您今日又去河边了?我如今都大了,不吃小鲫鱼也可的。”

    “这有什么?不过是起得早些,不买鱼我也是要那么早起来忙活的。再说,悄悄我今日发现了什么!”

    女人慈爱的看着郑燮坐下,又给他盛汤。

    咸香的小鲫鱼汤的味道顿时飘满整个书房。

    除了小鲫鱼,汤里还有几块方方正正的豆腐,点缀着几粒葱花。

    在端来的时候,用于去腥的姜片和葱段就已经被取出来了。

    汤色清澈,鱼肉鲜甜,配上滑嫩的豆腐,简直不要太好喝。

    女人说话间,从门口拿进来一个用帕子包着的东西,然后惊喜似的掀开:“你瞧瞧,这是不是你那日说的兰花?”

    几根歪斜的绿草,根系上还团着一大块泥巴。显然被挖回来的时候,这女人是十分小心的,一点根须都没有伤到。

    郑燮朝着女人弯眼一笑:“辛苦乳母了,这就是兰草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呀!”女人感慨,又一刻不得闲似的起身:“那我得去给你弄个小花盆来。你先吃着,碗筷就放在桌上,等我回来再收拾。”

    郑燮无奈,想要阻拦的话都在唇边来不及说。

    只能看着乳母小碎步的飞快跑出去。

    见姜烟看过来,郑燮认真的说:“那是照顾我长大的乳母,在我心中,她与我亲母无异。”

    一位给了他生命。

    而这位给了他往后几十年的母爱和关怀。

    姜烟在旁边看着,只这一幕都能看出来了。

    又是给炖小鲫鱼,又是挖兰草的。

    关注了身体,还丰富了精神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

    “这不是兰草吧?”姜烟问。

    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杂草而已。

    郑燮端着鲫鱼汤吨吨吨的喝完,擦擦嘴,一本正经的点头道:“恩。但乳母说是,那就是。”

    姜烟忍不住惊叹:“哦豁!”

    跟着郑之本读书的不光有郑燮,还有本地的其他学子。

    姜烟托腮看着郑之本教子,以及乳母费氏对郑燮的关爱,心中起了不小的波澜。

    她大多时候是不喜欢古代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的。

    好一点的,那就是谢玄教导家中子侄,以身作则。

    差一点的,就是宇文邕教子,动辄打骂,最后教出个败家子。王朝到儿子手里短短几年就折腾没了。

    郑燮与他们相比,其实从男性教导的情况看,相差不大。

    特殊在,郑燮有一位对他极好的费氏。

    费氏疼爱郑燮,却又不会过于宠溺。

    在郑燮的生活中,读书带来的疲惫,都会在费氏给予的慈爱里慢慢消融。

    至于继母,郑燮相处不多,郑之本也不会要求儿子与继母有什么母慈子孝的场面。

    相反,兄友弟恭才重要。

    所以,郑燮与弟弟的感情不错,见到继母也很是敬重,一家人相处得十分和谐。

    随着郑燮长大,在二十岁考中秀才后,他也经历了娶妻生子。

    费氏也一直在郑燮的身边照顾着他。

    他也教过书,还去了许多地方。

    但停留最久的,还是扬州。

    此时的郑燮已经三十多了,功名未进半寸。父亲去世后,生活日渐困顿。

    扬州城繁华,才子佳人众多。

    普通人家也想会附庸风雅一把,家中挂画的人不少。

    郑燮画得一手好画,为了生活也只能在这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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