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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章:真是没天理

    宋黎在心里已经把纪雪雁那点小心思猜得明明白白。

    合着这吃货为了自己,已经把毫不知情的家中兄弟给送出去了。

    她还没来得及开口拒绝,就见纪雪雁已经自顾自念叨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大哥性子温柔,最疼我,你要是嫁过去,保管没人敢欺负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二哥是武将,能帮你把刚才那种不怀好意的人打得哭爹喊娘。”

    “我三哥管着家里铺子,你要是想开店,他还能给你当帐房先生……”

    眼见纪雪雁越说越跑偏,一副为了吃的什么都肯豁出去的模样。

    宋黎觉得无奈又好笑,她说道:“纪姑娘,多谢你的好意。”

    “我一个带孩子的寡妇,实在配不上。”

    她心里门清。

    纪雪雁一看就是家中有权有势的,跟他们牵扯太深,指不定哪天就会撞见战沉。

    五年前的事情她还没理清,如今只想守着团团,安安稳稳送他上学。

    若是日子过得好了,到时再把小吃店开起来,不想再搅合进是非里了。

    纪雪雁一听急了。

    她急忙拉着宋黎的袖子晃了晃,刚才的傲娇劲儿全没了。

    倒是有几分撒娇的意思,纪雪雁认真说:“你是不是没看上我哥哥他们啊?”

    “也是,他们都蠢得挂相,你没看上也正常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们能当朋友吗?以后你每日给我留一份蜜沙豆包,我家离得远,之前来了好几次,每次你都收摊了……”

    宋黎被纪雪雁这前后反差逗笑,点头说道:“当然可以啊。”

    “往后你要是想吃,提前让人跟我说一声,我给你留着就是。”

    纪雪雁眼睛瞬间亮了。

    抬手就要把腰间的玉佩摘下来,像是要立马定下长期饭票。

    宋黎连忙拦住她:“不用这么麻烦。”

    纪雪雁却不依,把玉佩往宋黎手里塞。

    “这不行,我爹说了不能白占别人便宜!”

    “这玉佩你拿着,要是有人再像刚才那样欺负你,你就拿着它去找我,保证没人敢动你一根手指头!”

    这玉佩成色极好,一看就价值不菲。

    宋黎哪敢收下,又推了回去。

    两人推搡间,纪雪雁忽然想起,今早爹爹说让她去买些纸墨笔砚,速去速回。

    家中最近开设了私塾,没多少日子便要开课,得提前把东西备好。

    她猛地拍了下脑门,丝毫没注意到宋黎已经把玉佩塞了回来,抬腿就往人群里冲。

    纪雪雁走了两步又回头,对着宋黎喊,话里话外让她记得留饭。

    宋黎笑着点头应下。

    见风风火火的背影消失在面前,才转身继续忙起来。

    忙了一早上,直到快中午,宋黎才带着团团收摊子。

    这次收摊后,他们要休息一天。

    家里的红豆快用没了,上次给团团定做的衣服也该去布庄取了。

    刚走到布庄门口,就见掌柜的已经拿着包裹在门口等候。

    见了宋黎连忙迎上来:“宋娘子,这是给小公子做的衣服,你瞧瞧合不合身?”

    宋黎接过包裹,打开一看。

    浅青色的短褂配着白色长裤,针脚精细,料子也是柔暖的细棉布,正适合团团上学穿。

    她让团团当场试了试,大小刚刚好。

    团团对着铜镜转了好几圈,本就漂亮的小脸,被衣服一衬,就跟天上来的小仙童似的。

    付了钱刚要走,布庄掌柜忽然想起什么,又道:“对了,宋娘子,前几日进了件裙子。”

    “我瞧着尺寸跟你差不多,想着你总穿素色衣裳,偶尔换件鲜亮的也好看,要不要瞧瞧?”

    宋黎愣了愣,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身上洗得有些发白的青布裙。

    自从离开王府,她便再也没穿过什么好看的衣裳。

    每日围着灶台和摊子转,素色衣裳耐脏又方便,她早已经习惯了这般朴素。

    宋黎不是不爱美,只是这些年,心思全在团团和生计上。

    早已把自己的喜好抛在脑后。

    “不了掌柜的。”宋黎轻轻摇头,连试都没试,“我平日里摆摊做饭,穿得太好不方便,这样就挺好。”

    掌柜的还想再劝劝。

    但看到旁边眨巴着眼睛的团团,同为女人,她瞬间明白了。

    这是当娘的不舍得给自己花钱,全都留着给孩子上学用呢。

    可怜天下父母心啊。

    从布庄出来,宋黎又带着团团去了附近摆摊卖货的地方。

    买了每日摆摊要用到的食材,又买了两块大骨头。

    虽然宋黎这段时间挣了一些钱,可她还是紧巴巴的,每次买菜必砍价,能砍一文是一文。

    看到宋黎手里的大骨头,团团一下子就笑了。

    葡萄大的眼睛上写满期待,他高兴问道:“阿娘,是要给团团做红烧大骨头炖土豆吗!”

    “是啊,知道你馋这口好久了,今天让你吃个够。”

    团团立马蹦起来。

    太好了,他阿娘做的红烧大骨头最香了,尤其里面再放些土豆,炖得软烂,配上香喷喷的大米饭,他能一口气吃两碗呢!

    团团向来懂事,平时不会主动要零食。

    唯独惦记宋黎的这道红烧大骨头。

    还是她上次偶尔做了一次,小家伙尝过后念念不忘,一直记到现在。

    回家路上,路过粮油铺,宋黎又买了一小块冰糖和半瓶酱油。

    做红烧大骨头得用冰糖炒色,酱油提鲜,少一样都差了不少味道。

    刚进院子。

    团团就迫不急的把骨头放进厨房的木盆里,又跑去水井边打水。

    “阿娘,我帮你洗骨头,你休息一会儿!”

    宋黎怕他弄湿衣服再生病,连忙拦住。

    表示一会儿炖骨头的时候,他来帮剥几颗大蒜就好。

    团团立马应下,乖乖找了个小板凳坐在灶台边上,摇头晃脑的开始背书。

    另一边。

    宋黎先把大骨头放进冷水里泡出血水,又烧了一锅开水放进去焯水,撇去浮沫后捞出来沥干。

    接着热锅倒油,放冰糖慢慢炒化,等糖色变成深琥珀色,再把骨头倒进去翻炒。

    直到每块骨头都裹上油亮的糖色,最后加姜片,葱段,蒜瓣和酱油。

    添上热水没过骨头,大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。

    很久,厨房里就飘出一股浓郁的肉香,勾得团团不停咽口水,时不时问什么时候能吃。

    宋黎笑他是小馋猫,母子俩凑在一起嘻嘻哈哈。

    声音传到隔壁,可把张三花这个老寡妇气完了。

    吃吃吃,一个个都是饿死鬼投胎!

    败家娘们,一个月做一回大骨头,真是不知道钱有多难赚!

    张三花越想越不平衡,转头瞅了眼自家灶台上已经凉透了的稀粥。

    心里更是满心委屈和嫉妒。

    她这苦日子过的,连块肉星子都没看到。

    宋黎倒好,天天吃香的喝辣的,还笑得那么欢,真是没天理!

    余光一瞥,一道计上心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