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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4章 你不是在骗我吧?

    “我给你烧热水。”

    李云山刚进厨房,林秀兰也跟了进来。

    李云山点了点头,脱下身上的棉袄。

    他那件带进山里过夜用的军大衣,留在了山里,给周五叔用。

    林秀兰往大锅里添了几勺水,拿着火钳往灶膛里塞了一把松毛,划了根火柴点燃后,又塞了几块木柴进去。

    火苗在灶膛里燃烧起来,几分钟的功夫,锅里的水就烧开了。

    李云山打了盆热水到厨房外头,蹲在那里麻利地给野兔烫毛、褪毛

    他褪毛的手法娴熟,很快就将野兔身上的兔毛都褪了个干净,野兔也变得白白净净的了。

    “豆豆,你瞧,你爹在干啥?”

    这时候,堂屋门口人影一闪,高红梅抱着豆豆走了出来,苏丽华跟在高红梅后面。

    看到李云山准备给野兔开膛破肚,高红梅就指着李云山手上的兔子问豆豆。

    “爹在杀兔子,今晚有兔子肉吃喽。”

    豆豆稚声稚气地说。

    “红梅,我先回去了。”

    苏丽华忽然说道。

    高红梅看了她一眼没说话,林秀兰走过去挽着苏丽华的手:“二姐,难得来一趟,吃顿饭再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不了,我回去吃。”

    苏丽华眼角的余光瞥了眼李云山,脸色清冷。

    高红梅和林秀兰相视一眼,都看到了彼此眼里的无奈。

    看样子,苏丽华心里对李云山的成见依旧很深,不然也不会一见到李云山就要回去。

    高红梅凑到豆豆耳边嘀咕了两句,豆豆这小丫头倒也聪明懂事,稚嫩的小脸立刻委屈巴巴的模样,噘着嘴撒娇:“二娘,留下来吃饭嘛,豆豆都好久没和你吃饭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二姐,留下来吃饭吧,难得今天晚上有兔子肉吃,等会儿我做一道干锅兔肉,保准把你香迷糊。”林秀兰也连忙挽留道。

    “丽华,吃完饭再回去吧,不然回去还得费时间自己做。”

    见状,高红梅也说。

    面对着林秀兰和豆豆的挽留,还有高红梅的劝说,苏丽华只得无奈道:“行吧,我吃了饭再回去。”

    即使心里对李云山有再多的意见,可林秀兰和高红梅都这么说,还有可爱的豆豆,苏丽华也知道自己想避开这一顿饭,是没可能的了。

    “二娘,抱抱。”

    豆豆见状,在高红梅怀里朝苏丽华伸出双手。

    “行,二娘抱。”

    苏丽华只好从高红梅怀里抱过豆豆,而豆豆也亲昵地抱着她的脖颈。

    “二娘,陪我玩。”

    “行行行,二娘陪你玩行了吧。”

    看着可爱讨喜的豆豆,苏丽华难得露出宠溺的笑容,心想着过不了多久,等到父母从城里给自己回信,自己就要离开瓜皮沟村。

    这一分开,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再见到豆豆这小丫头,或许是五年,或许是十年,亦或许这辈子都有可能不再相见,那就趁着这离开前的这段时间,好好的陪陪豆豆这孩子,记住这儿的人吧。

    高红梅、林秀兰、豆豆……

    苏丽华抱着豆豆去了堂屋玩,高红梅才开口道:“对了,差点忘了问,你们这次进山咋样?打没打到猎物?”

    这几天李云山和村里的猎户们进山打猎,高红梅就一直惦记着这件事。

    现在,高红梅可是尝到了打猎的甜头,心里就盼着李云山什么时候回来,再缠着他带她进山,教她怎么去打猎呢。

    而李云山和村里的猎户们一进山就是几天,高红梅心里也很好奇,李云山他们在山里打到了啥猎物。

    “啥叫打没打到猎物啊,瞧你这话说的。”

    李云山一边在砧板上剁着兔子肉,一边翻了个白眼:“进山第一天当然没碰到啥猎物啦,第二天倒是碰到了一群野猪,被宽甸屯的猎户捷足先登打到了。”

    “昨天没达到猎物,不过今天我们运气挺好的,碰到了一群马鹿,打到了九头,嘿嘿,还都是像我们之前打的马鹿那么大个头的。”

    “九头马鹿?你不是在骗我吧?”

    听到李云山得意扬扬地说他们进山打到了九头马鹿,高红梅就狐疑。

    虽然她没怎么打过猎,但从李云山之前的言传身教中,也知道想要打到马鹿不容易,这畜生耳朵和鼻子都灵得很,就算被猎人发现了行踪,可还没等猎人靠近,它们就先捕捉到了猎人行动时产生的动静逃跑了。

    而且,马鹿又不是地里的大葱和韭菜,想要在广袤的深山老林里碰到马鹿,那无异于大海捞针。

    之前她和李云山在山里打到那两头马鹿的时候,她爹就跟她说过,她是走大运了。

    马鹿这玩意儿,整个瓜皮沟村的猎户,已经有好些年都没打到过了。

    可现在,李云山却说,村里的猎户进山,光今天就打到了九头马鹿,这怎么能让高红梅相信。

    就连一旁的林秀兰也是一脸的不可置信:“九头……马鹿?云山,你不会是哄我们吧?”

    “我哄你们干什么,要是红梅不问这茬,我都没打算说。实话跟你们说吧,打完马鹿后,我赶着回村里,就是为了找人进山,帮忙把马鹿运出山的,人我都找好了,明天一早我就得带着人进山去。”

    九头马鹿,每一头马鹿都少说两百多斤重,最大的那头马鹿甚至有可能超过三百五十斤重,虽说周五叔他们平时都下地干农活,扛个一百多斤不成问题,但他们打到马鹿的地方却是深山老林,距离瓜皮沟村可超过十里地。

    而且,深山老林里地势起伏、沟壑纵横,就算把马鹿的内脏都掏干净不要,那一头马鹿也还少说有两百斤左右、

    周五叔他们扛个一百多斤,或者两百斤,走上个几百米估计没问题,可现在打到马鹿的地方,到村里可超过十里地……

    除非周五叔他们是铁打的,浑身都有用不完的劲儿,不然光靠他们可没办法把马鹿都运回村里。

    所以,高红梅说他是在哄人,李云山就觉得有些扯淡了。

    他以前是游手好闲不着调,可现在他又怎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。

    不过,高红梅听到李云山说要进山,顿时就有了精神:“明天一早进山,可以带上我吗?”

    “你?你进山干什么?”

    李云山打量了高红梅一眼,这节骨眼儿上,他是不太想带着高红梅进山的,因为这虎娘们儿胆子大得很,现在都有自己的猎枪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带着高红梅进山,她指不定就给他搞出点动静。

    “你不是说有几个人跟着你进山帮忙吗,我寻思着他们赤手空拳,连打猎的弓箭都没有,这要是半路上碰到老虎啊,或者熊瞎子什么的,你自己一个人能护得住他们吗?”

    “所以,我就想跟着你进山咯,顺便你在传授我一些打猎的技巧和经验。”

    高红梅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”

    听完高红梅的话,李云山一时之间也愣住了。

    他瞧了瞧高红梅,心想这虎娘们儿心思倒也挺细的,没想到她还能想到这茬儿。

    之前自己去村里找青壮帮忙,人家一听是进深山老林里去帮忙运猎物,便立马摇头,或者摆手拒绝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找到几个肯帮忙的人,人家还是看在他给的报酬高,而自己家里实在是穷的情况下,这才勉强答应明天去帮忙。

    高红梅虽然打猎没几天,但也算得上胆大心细,而且枪法和心态也不错,倒是可以让她跟着进山。

    要是没遇到什么危险,就当带她进山逛一圈,再教她一些打猎的经验和技巧;如果是遇到深山老林里的野兽,她手里有枪,也有胆量开枪,也可以保护跟着他进山的几个村民。

    不过,为了保险起见,李云山决定把自己那把虎头牌猎枪放家里,把莫辛纳甘步枪给带上。

    虎头牌猎枪的有效射程只有六七十米,而莫辛纳甘步枪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几百米。

    虎头牌猎枪射出去的子弹,穿透力和杀伤力也差莫辛纳甘一截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,带不带我进山?”

    见李云山神色迟疑,高红梅心里有些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“带带带,明天我一早去找你,你今晚上准备好,明天带上猎枪,把子弹也带足了,明天一早跟我到村口集合。”李云山连忙答应。

    “这还差不多。”

    高红梅这才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。

    这时候,李云山也把兔肉剁好了,他示意高红梅帮忙往灶膛里塞松毛,又拍了一块姜丢到兔肉里去:“多放点生姜去腥,待会儿慢慢地用猛火爆炒,那干锅兔肉的味道,那叫一个香,能把你口水都馋出来。”

    高红梅一边用火钳夹起一簇松毛添进灶膛里,一边笑着说:“知道你会吃了,家里天天见荤腥,难怪我看秀兰都好像胖了。”

    如今这年代,还有不少人连饭都吃不饱,更别说是吃肉了。

    逢年过节能吃上一顿肉,那都是极好的享受了。

    可李云山和余二狗那群人划清界线后,就开始进山打猎,家里天天都见荤腥,从没缺过肉食。

    所以,经过一段时间的滋养后,林秀兰的身段也肉眼可见地丰盈起来,原本有些消瘦的脸颊,这会儿也变得圆润有血色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