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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天公作美,准备打仗(求首订)

    酒泉城外。

    甘州回鹃大营,依着河道排开,从高处看去,如同一只展着翅膀的巨大秃鹰,趴伏在这灰褐色的戈壁滩上。

    正中的牙帐硕大无比。

    灰色毡帐矗立,数百顶稍小的毡房层层围拱,尤如鹰身,死死盘踞在最正中的位置,监视着整个战场的动向,仿佛时刻都要绞死酒泉这座孤城。

    两翼绵延展开的部族营地,则成为了秃鹰的羽翼和利爪。

    可此时,这只秃鹰恹恹的。

    空气闷得令人室息。

    就连那顶最高的甘州大都垂着,死活飘不起来。

    牙帐后是大仓,即便这里空荡荡的,连老鼠都找不到,依旧有回鹘甲士看押。而在大仓外,几匹骆驼正仰头望着天空,似乎在期盼着乌云里,能多落下几滴雨水。

    几十名粟特商人正在骆驼边,将骆驼背上的麻袋卸下。沉重的麻袋摔在地上,腾起一阵呛鼻的灰土。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站在一旁。

    他盯着这些粟特人,双手环抱在胸前。

    待到麻袋全卸下,药罗葛仁美身边,立刻走上一名护卫,刀尖上一挑,将袋子边割破一道口子,几粒饱满的陈年栗米,立刻滚落了下来。

    护卫拿着粟米返回,躬敬地递给药罗葛仁美,眼里还带着一丝贪婪。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冷笑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你尝吧。”

    得到准许,护卫立刻捏了一粒,放进嘴里咔吧一声嚼碎。

    “汗王,是陈米。”护卫嘴里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“索勋那老狗,这回倒不算太小气。”药罗葛仁美嘴角勾起一抹讥讽的笑,“虽说是陈米,但好歹是掏了存货出来,也算是他有心了。”

    粟特商人闻言,立刻点头哈腰说:“汗王英明,索公说了,这是专门运来的,说是不能饿着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朋友?”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这阵笑声,象是个破铜锣,在沉闷的空气里格外刺耳。

    他太清楚索勋在想什么了。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反对汉化,但不代表他没读过汉人的书,甚至可以说,在整个甘州回鹃当中,除了出逃的契芯部,没人比他更懂汉人的典籍。

    这不就是养寇自重?

    要是甘州回鹃真的饿垮了,城内那个刘恭,还有归义军中的某些激进派,定会趁势出击。

    到时让这些人揽到军功,成了新贵,索勋就要不开心了。

    所以啊。

    他药罗葛仁美在这儿,得如钉子一样扎著,扎得所有人心惊胆战,不能得胜,他索勋的地位才稳固,那拒绝出兵的建议,就更显得英明。

    “去告诉你家主子。”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对着商人说:“就说,本汗王谢谢他的这顿好饭,有了这批粮,莫说是酒泉,就是打到沙州去,也轻而易举,来日若有机会,我定会亲自率军,去瓜州酬谢索勋这老狗。”

    说完,药罗葛仁美一挥手。

    他的动作就象在驱赶苍蝇。

    商队哪里敢多留,也顾不上颜面,如蒙大赦般牵着空骆驼,一溜烟钻进了沉闷的戈壁滩里。

    送走了这批见不得光的盟友,药罗葛仁美才抬头看了看天。

    天色真的不妙了。

    低沉的铅云,压到了不远处祁连山上,仿佛沾了墨似的,把雪白的祁连山都染黑。风中也不再是沙子,而是让人骨缝发凉的潮气。

    他有些厌恶地跺了跺蹄子。

    原本干燥硬实的土地,此时微微返潮,有点粘马蹄。

    对于回鹘人来说,这就是坏天气。

    弓弦旦受潮变软,一石弓的力道就能卸掉三成,况且硬开弓的话,还会损伤弓本身,弦在雨里也易受潮发软。

    而且雨要是真下来,外头那松软的沙地,会变成可没过蹄腕的烂泥塘,跑都跑不开。

    还容易把蹄子泡烂了。

    “迷力诃!”

    药罗葛仁美沉声喊道。

    “传令下去,收营!”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迷力诃带着药罗葛仁美的命令,开始在军中四处指挥,传令兵四散而去,朝着各个方向上,传达药罗葛仁美的命令去。

    可以说,药罗葛仁美做出的决定,在任何将领看来,都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。

    战场上一定要扬长避短。

    回鹃人擅长骑射,那就要在适合骑射的环境,若是环境不合适,就先行退避,待到气淑风和之日再出击。

    很快,那种回鹃语特有的呼哨声,响彻了整个营地。

    那些士卒在烈日下,暴晒了好几日,还总处在半饥饿状态。如今听到有粮,又可以回营,顿时嚎叫了起来,仿佛听到了最动听的命令。

    两翼展开,在酒泉城下盘旋的回鹃人,开始缓缓收拢。

    他们将弓弦解下,收进涂了油脂的皮套里,又拿几层油布紧紧裹好。

    对回鹘人来说,弓就是他们的命。

    若是受了潮开了胶,或是弦吸水变软,这仗也不用打了。

    无数回鹃人卸下武器,将盔甲抓在手里,等着回大营去用饭。大车、重、

    没穿甲胄的牧民、急着去领粮的辅兵......所有人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:躲雨,然后吃饭。

    没人握着武器。

    众人心中念着的,皆是大营里的粮食,都想着快一点挤进去,免得见了底分不到粮,到时候又得饿肚子。

    就连远处负责警戒的斥候,也将注意力放在了大营,心中满是懈迨。

    酒泉城里一片死寂。

    没有半点动静。

    更没人注意到,酒泉城头有个身影一闪而过。

    “披甲!披甲!”

    刘恭几乎是飞下城墙的。

    他来到城墙根下,拍打着那些打盹的老兵,一边走还一边解开皮甲扣子,随后将甲胄扔在地上,跑到了阿古身边。

    “阿古,召集城里士卒,不要鸣鼓,不要吹号!快!”刘恭的语气无比急促。

    “是!”

    阿古领命,立刻便飞奔了出去。

    这是千载难逢的战机。

    曾经回鹘人仰仗人多势众,但现在,人数反而成了累赘,庞大的回鹘军队,没法立刻收起自己的拳头,力量分散而又混乱。

    城中汉兵也的确是精锐,即便没有鼓号齐鸣,也纷纷来到刘恭身边,在东城门前聚集了起来。

    没有悲壮的誓师词。

    也没有摔碗喝酒的过场。

    四百多名精锐汉兵,契芯部的半人马,还有少许城中的老兵,都被集结了起来,统共只有八百人的规模。

    这些人的装备五花八门,除了守城的汉兵,稍微有些制式可以看出,其他的都是有什么就用什么,各式各样的铠甲,仿佛颜料泼洒在画卷上。

    然而,就是这样一支队伍。

    众人眼里却是杀气腾腾。

    刘恭不需要讲保家卫国的大道理。

    那些都是虚的。

    这些人只要不想被做成肉干,不想家人沦丧于异族手中,不愿妻女被奸淫,就知道该怎么挥刀。

    外头的雷声越来越密集。

    只是,刘恭的声音,仿佛比雷声还要震耳。

    “诸位,随我出城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