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八点,门铃响了。

    林风从床上爬起来,穿着睡衣去开门。马库斯站在门口,身后跟着七八个人——除了他两个表弟,还有几张陌生面孔。

    “搬家队来了!”马库斯大步流星走进来,“这些都是我朋友,来帮忙的。对了,理查德先生派了辆卡车过来,停在门口。”

    林风往外看了一眼,一辆白色大卡车正停在路边,几个穿制服的人在往下搬纸箱。

    “我还没收拾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马库斯摆摆手:“不用收拾,你那破公寓里有什么好带的?直接买新的!”

    林风想了想,好像也是。

    那间公寓里的东西——几件衣服,几双鞋,一台旧笔记本电脑,几本翻烂了的篮球杂志,还有一张他爸的照片。其他都是破烂,确实没什么好搬的。

    “那我回去拿点东西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我陪你去。”马库斯跟着他往外走,“你那辆保时捷能坐两个人吧?”

    林风点点头。

    二十分钟后,他们站在威尼斯海滩那间破旧公寓的门口。

    林风掏出钥匙,打开门。

    屋里还是老样子——斑驳的天花板,掉皮的墙壁,堆满杂物的茶几。阳光从脏兮兮的窗户照进来,照出空气中漂浮的灰尘。

    马库斯站在门口,难得地安静了。

    林风走进去,开始收拾。

    先把那张照片收好——那是他爸唯一的照片,十年前的,已经泛黄了。他爸穿着工装,站在老家门口,笑得很开心。

    然后是那几本篮球杂志。封面是科比、詹姆斯、杜兰特,他翻了无数遍,都快翻烂了。

    然后是那台旧笔记本电脑。2013年买的,运行起来嗡嗡响,但他所有的训练视频都在里面。

    然后是……

    他停下来。

    看着这个住了五年的地方,忽然有点恍惚。

    五年。

    一千八百多个日夜。

    他在这里吃过无数顿泡面,在这里哭过,在这里做过无数个关于NBA的梦。

    现在梦醒了。

    或者说,梦成真了。

    “林?”马库斯在门口轻声喊,“没事吧?”

    林风回过神,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没事。”他把最后几样东西装进背包,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走出门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那扇破旧的门,那个掉了漆的门牌号——307。

    他轻轻带上门,把钥匙放在门口的鞋柜上。

    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   回到比弗利山庄,搬家队已经开始工作了。

    马库斯的表弟们在拆纸箱,那几个陌生面孔在组装家具,穿制服的人在搬大件。客厅里堆满了东西——全新的沙发、茶几、餐桌,都还裹着塑料膜。

    “林先生,”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走过来,“我是拉夫先生派来的室内设计师,叫迈克尔。拉夫先生说您这边需要一些软装建议。”

    林风点点头:“你看着办就行。”

    迈克尔笑了笑:“那我先给您一个初步方案。客厅需要一些艺术品,我建议可以收几幅当代画作;餐厅那边需要一套好一点的餐具;还有酒窖,您需要存一些酒……”

    林风听得有点晕。

    “你全权负责。”他说,“预算多少?”

    迈克尔想了想:“软装的话,五十万到一百万美金之间,看您选什么级别的艺术品。”

    林风点头:“行。”

    迈克尔愣了一下——他服务过不少富豪,但这么爽快的,真不多见。

    “那我先去忙了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林风走到后院,马库斯正站在篮球场边上发呆。

    半场,标准的NBA三分线,崭新的篮筐,地面是专业级别的运动地板。

    “林,”马库斯转头看他,“我能在这打球吗?”

    林风笑了:“你随时来。”

    马库斯欢呼一声,冲进屋里去找球。

    林风站在场边,看着远处的洛杉矶。

    今天的天气很好,能看见太平洋。

    手机响了。

    斯嘉丽的短信:“搬家顺利吗?”

    林风回复:“还在搬。”

    斯嘉丽:“晚上需要送饭吗?”

    林风想了想:“不用,马库斯在。”

    斯嘉丽发了个撇嘴的表情:“那我明天再来。”

    林风笑了。

    下午三点,搬家基本结束。

    林风的新家终于有了生活的气息——客厅里摆上了沙发和茶几,餐厅里放好了餐桌和椅子,主卧的床铺好了,甚至还有几幅画挂在墙上。

    迈克尔确实专业,短短几个小时就让这个空荡荡的房子像个家了。

    马库斯累瘫在沙发上,他两个表弟躺在后院泳池边的躺椅上,那几个帮忙的朋友已经走了。

    “林,”马库斯有气无力地说,“晚上吃什么?”

    林风看了看时间:“我叫外卖。”

    “别叫外卖了,我们出去吃吧。”马库斯坐起来,“你搬了新家,得庆祝一下。”

    林风想了想:“行,去哪?”

    马库斯眼睛一亮:“你知道比弗利山庄最贵的餐厅是哪家吗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没去过。”马库斯嘿嘿笑,“但今天可以去试试。”

    晚上七点,他们站在一家叫“Mastro''''s”的牛排馆门口。

    这是比弗利山庄最著名的牛排馆之一,门口停满了豪车,进出的客人穿着讲究。

    马库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打扮——牛仔裤,T恤,运动鞋。又看看林风——牛仔裤,白T恤,乐福鞋。

    “咱俩是不是穿得太随便了?”他小声问。

    林风想了想:“没事,有钱就行。”

    他们走进去。

    侍者看了看他们的穿着,表情微妙地变了变,但还是礼貌地领他们入座。

    菜单上来,马库斯看了一眼价格,倒吸一口凉气。

    “一份牛排两百刀?”他压低声音,“这他妈是吃牛肉还是吃金子?”

    林风笑了笑:“随便点,我请。”

    马库斯咽了口唾沫,开始点菜——前菜、主菜、配菜、甜点,一样没落下。

    林风只点了一份牛排和一杯水。

    等菜的时候,马库斯东张西望。

    “林,”他忽然压低声音,“那边那个人,是不是那个谁?”

    林风顺着他目光看去,角落里坐着一个中年男人,戴着棒球帽和墨镜,正在和对面的人吃饭。

    “谁?”

    马库斯激动得声音都抖了:“汤姆·克鲁斯!是汤姆·克鲁斯!”

    林风仔细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还真是。

    马库斯抓着林风的手臂:“我能去要签名吗?”

    林风说:“你试试。”

    马库斯站起来,犹豫了两秒,又坐下。

    “算了,”他泄了气,“人家在吃饭,打扰不好。”

    林风看他一眼,没说话。

    菜上来了。

    马库斯的那份战斧牛排比他脸还大,他吃得满嘴流油,一边吃一边说好吃。

    林风的牛排很普通,但确实比外面餐厅的好吃。

    吃到一半,一个声音忽然响起。

    “林风?”

    林风抬头。

    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的女人站在桌边,金发碧眼,身材高挑。

    他愣了一秒,才认出来。

    帕里斯·希尔顿。

    “真的是你。”帕里斯笑了,“我看过你和德罗赞单挑的视频,太酷了。”

    林风站起来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帕里斯看了看他,又看了看马库斯,目光在马库斯满嘴是油的脸上停留了一秒,然后礼貌地收回。

    “理查德的派对我也在,但那天人太多,没来得及说话。”她说,“改天一起喝咖啡?”

    林风点头:“好。”

    帕里斯从包里掏出手机:“加个联系方式?”

    两人加了ins,帕里斯摆摆手走了。

    马库斯全程石化。

    等她走远,他才回过神。

    “林,”他咽下嘴里的牛肉,“帕里斯·希尔顿主动加你ins?”

    林风坐下: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你知道她是谁吗?”

    “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她可是……”马库斯组织了半天语言,“她可是帕里斯·希尔顿啊!”

    林风切了一块牛排:“所以呢?”

    马库斯看着他,像看外星人。

    “林,你变了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林风抬头:“变什么了?”

    “变得……”马库斯想了想,“变得好像本来就应该属于这里。”

    林风没说话。

    他低头继续吃牛排。

    晚上十点,他们回到林风的新家。

    马库斯在客厅沙发上躺平,说要在这睡。

    林风上楼,冲了个澡,躺在床上。

    手机亮了。

    两条新消息。

    第一条是帕里斯·希尔顿的ins私信:“今天很高兴认识你。下周有个派对,你来吗?”

    第二条是斯嘉丽的:“明天下午来看你的新家,准备好零食。”

    林风回复帕里斯:“看时间,可能要去。”

    回复斯嘉丽:“好。”

    然后他放下手机,看着天花板。

    崭新的,洁白的,完美的天花板。

    窗外,比弗利山庄的夜很安静。

    他闭上眼睛,睡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