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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少年的烦恼

    袁克文在青楼宿了一夜,晨起便打发人去买齐这两日的《正宗爱国报》,揣着报纸兴冲冲赶回总统府。

    “吕小姐,今日我寻着一篇绝妙文章,料定你会喜欢。”袁克文兴致勃勃递了过去。

    “已经看过了。”

    吕碧城知晓袁克定心意,可她对这位总统府二公子,终究没有半分男女之情。

    她曾直言评点:袁属公子哥儿,只许在欢场中偎红依翠耳。

    只因秋瑾案事发,官府要捉拿与秋瑾有书信往来的她,是袁克文利用法部任职之便截下公文,又说动父亲袁世凯出手力保,她才得以脱难。

    这份救命恩情,她记在心里,对他始终客气体面,可心意一事,说破了也无用。

    袁克定痴迷这位年长自己5岁的女人,始于她在《大公报》上以诗文一鸣惊人。

    他是袁世凯次子,生母为朝鲜金氏,幼时便过继给大姨太沉氏,本就与储位无缘,索性纵情才情,诗词书画无一不精。

    只是他那点文采,在才名倾世的吕碧城面前,终究显得浅了些。

    袁克文一见她桌上摊开的《正宗爱国报》,心头一窘,暗道这殷勤算是白献了。

    只得讪讪笑道:“这文章写得是真好……”

    吕碧城抬眸看他,笑意清浅:“二公子倒说说,好在哪里?”

    袁克文一时语塞。

    昨夜他只顾着与名妓温存,只听人说起这篇小说故事动人,压根没细看。在他眼里,报纸文章本就是消遣玩意儿,哪里值得细细研读。

    他支吾着勉强应付:“写得真切,催人泪下……”

    吕碧城何等聪慧,知道他风流名声,再闻到他身上未散的脂粉气,瞬间便猜到,这文章多半是他从哪个红倌人嘴里听来的噱头。

    她有心逗逗这位纨绔公子:“哪一处催人泪下?”

    袁克文被问得面红耳赤,支支吾吾说不出半句实在话,忙胡乱找了个由头,匆匆告辞开溜。

    若是寻常女子,得大总统次子倾心,怕是早已攀附而上。

    可她吕碧晨从来不是寻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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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六月,初夏,阳光正好,风和日丽。

    林砚之决定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一下,成天缩在房间里面写文章,整个人都要发霉了。

    大熊拖来一张躺椅,林砚之往上面一躺,跟个大爷似的,还把太阳能充电宝带在身边一起晒太阳。充电宝黑漆漆的,混在书本材料里,没人在意。

    方简兮从外面小贩那里买了土杏,顺便给大熊和几个孩子买了糖稀。土杏不讲究模样,吃起来有一种清爽的甜味。

    小月的腿还没完全好,走路一瘸一拐。前两天去詹姆斯医生那里复查清创,医生又是“哈利路亚”又是“上帝保佑”,一个劲想忽悠小月去教会找神父。

    啥玩意?

    先不说小月的伤口好起来和神父有什么关系,就问六岁的小姑娘能去见神父吗?

    林砚之可是听说过不少神父的地狱笑话:

    神父天天在十字架下狂扁小男孩,十字架上的耶稣实在是看不下去,伸手挡住了小男孩的屁股。

    但是神父还是进去了。

    ”林砚之这种能够一眼秒懂的人,对地狱笑话根本没有抵抗力。

    一个人闷声乐个不停,搞得旁人都莫明其妙。

    院子里,秉雄逗弄小月。小月腿脚不便,追不上他,气得小嘴一瘪,眼圈都红了。

    小姑娘这可怜模样,竟有七分象林砚之前世的妹妹。

    大熊知道只是小孩打闹,没有上前。秉雄见小月委屈,立马屁颠屁颠跑回去,把方简兮给的糖稀送给了她。

    林砚之算是明白了秉雄一贯的操作,不管什么事情,他唯一的做法就是送送送,这小子要是成了富二代,估计也是个大情种。

    “小月小月!”林砚之招呼了一声。

    小姑娘走过来,大熊赶紧搬来小板凳,让她坐下歇着。

    小月仰着小脸,声音轻轻的:“林先生,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砚之让大熊取来一份凉糕,这凉糕用米浆浸泡井水凝固而成,佐红糖食用,是北平初夏最受欢迎的小点心。

    “小月,你觉得4大还是5大?”林砚之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5大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有心逗她:“那你想吃凉糕的五分之一还是四分之一?”

    谁知道小月摇摇头:“我不吃,林先生您一个人吃吧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:“……”

    剧本不对呀。

    只是容貌像了些,性格上完全不象那个古灵精怪的妹妹。

    任谁经历了小月的遭遇,也没办法再天真浪漫。

    林砚之转眼瞥见旁边秉雄盯着凉糕狂咽口水,把这个问题抛给了他。

    秉雄大声道:“五比四大,我要五分之一!”

    林砚之眯着眼,嘿,还有个小冤大头可以玩:“那好那好,我把凉糕分成五份,你吃一份啊,剩下的四份给大熊和小月。”

    秉雄当场愣住,小脑袋瓜半天没转过来。

    臭小子,果然是将来学文的料,小时候分数就不是很好啊,和他弟弟理工科大佬不是一条路线。

    给你小子长点记性,省得老是逗小月玩。

    “林先生,小月伤口已经开始掉痂,估摸着很快就能够恢复。”方简兮看着阳光下的林砚之,一时有些晃神,“我想在内城预定处房子,稍后就带着大熊和小月搬过去。”

    “内城治安好,生活也方便。”林砚之咬了口水灵的土杏,酸甜汁水满口。

    方简兮有些失落,也自知打扰太久。

    如果不是林砚之说治疔过程要保密,方简兮可能早些时候就搬地方,毕竟老是让林砚之睡在外屋的硬板床上,她心里也过意不去。

    大熊闷声道:“二姐,我不走。”

    方简兮横了他一眼,就只有你不想走啊?

    “大熊,我们在这诸多叼扰,林先生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“我……我不用住屋子里,我在院子搭个小棚子就行,有什么事情吩咐我一声就行!”

    方简兮皱眉:“那怎么行?”

    “怎么不行?哪怕就是个小棚子,总比人贩子窝里的环境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还真不需要人服侍,他是红旗下长大的,习惯自己动手。

    民国有随从仆人是常态,有些老爷刷牙吃饭都需要人帮着。

    陆小曼跟徐志摩在上海租房,开销甚大,除了每月要缴将近两百块大洋的房租以外,还得给两个丫环、一个老妈子、一个厨师和一个听差开工钱,另外还得让陆小曼抽大烟、喝洋酒、开舞会、看电影……那时候徐志摩同时在三所大学教书,挣的钱还不够填补家用,更别说攒钱买房了。

    鲁迅带着母亲和原配夫人朱安在北平西城租房的时候,雇了两个老妈子,一个负责做饭,一个负责买菜、洗衣和打扫卫生。

    北洋时代,北大、复旦、燕京等着名高校的教授们无一不雇听差,买米买菜、跑东跑西、搬运行李、打扫卫生……全让听差去干,自己却袖着手在旁边歌颂劳动。

    为啥?因为教授是上等人,自己动手就没有派头了,会被人笑话的。

    除了燕大给教授盖了职工楼以外,大多数教授都是租房住,还要雇佣佣人。宁当老爷,不当业主,是普遍的社会心态。

    可林砚之不一样。

    吃饭完全可以去二荤铺,解馋就去大饭店,实在是没必要请个厨娘。

    至于家中收拾、出门,单身汉就这么屁大点地方,基本没有什么家务,出门近的走走路,远的电车或者黄包车。

    有雇人的钱,他还不如攒着买房。

    不同的时空,同一个梦想。

    现代打工人几辈子都买不起北平二环的房子,可在民国,房价虽然不便宜,文人大多也只能租房,但和现代一比,真尼玛白菜价啊。

    1919年,鲁迅和他的弟弟周作人一起买下了西直门的一处大四合院,房价为3500块大洋,算上中介各种开销,不过4000块,此事记载于鲁迅的日记。

    西直门是什么地方?那是现代北平的二环内核局域,房价在全市整体最高,哪怕是跌了一波也得10万一平,打工人根本买不起。就四合院的面子,嘿,高管也吃不消。

    而现在,对于林砚之来说,不过几部小说的稿酬。不说单行本的版税,就说在《正宗爱国报》把黄飞鸿三部曲连载完,那一套西直门的四合院就到手了。

    看得见摸得着,才有奔头;看得见够不着,只能躺平。

    小月一瘸一拐地也来凑热闹:“林先生,我也愿意留下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能帮着洗洗涮涮,若是林先生有了夫人孩子,我也能帮忙服侍照顾。”

    这么小的孩子,竟先想着伺候人。

    6岁的小孩给自己洗漱,还照顾生活,以他的道德水准,不如找一把真理给自己一枪。

    玛德,不配为人。

    “不用不用!我自己一个人过得舒坦。”林砚之有些惊恐,“你们两个跟着方小姐,还自在些。”

    北洋还能撑个十几年,以方简兮的背景,跟着她不会受苦受累。

    至于北洋倒了以后怎么办,那时候大熊二十好几,小月也成年了,现在顾不了那么远。

    “林先生,我不用工资,你若是不信,我就卖给你。”小月哀求道。

    救人一命,无以为报,小月脑子里面只有些自己见识过的法子。

    这可把林砚之吓得够呛,忙说:“这都共和了,不是什么清朝的规矩,不需要回报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死活不接受,这件事也只能够暂时搁置。

    不过大熊确实是好用,端茶倒水、抽烟点火,想要吃点什么嘱咐一声,倒是让林砚之省了些精力,能够专心地写《枪炮、病菌和钢铁》。

    书里涉及不少 1913年以后的科学发现,需要核对修改,又是全英文写作,很费时间。

    凑齐前四章,林砚之去了一趟公使馆,秘书接待他,说芮恩施公使去协调银行团的事了。

    林砚之只能把稿纸留给了秘书。

    没碰上,有点可惜,林砚之还想在这位便宜老师面前多刷点存在感。

    前后脚,林砚之屁股还没坐热呢,钱夏从外头兴冲冲跑回来,手里拎着大包小包,脸上笑开了花。

    “砚之、方小姐,买了点冰碗,这天越发热了,消消暑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接过他递来的鲜荷叶菱形包,打开来寒气扑面,还有一股清爽的香味。冰碗是传统甜点,果藕片、去芯鲜莲蓬子、鲜菱角、鲜老鸡头(芡实)四样河鲜为主料,配以天然冰块和白糖制成,成品甜凉爽口且果香浓郁。

    冰碗也算是北平传统消暑甜点,清《天桥杂咏》载有“六月炎威暑气蒸,擎来一碗水晶冰”

    这份还添加了鲜核桃仁、杏仁、甜瓜、蜜桃,模样非常象是未来的冰镇水果捞。

    吃一口,冰爽透心,甜津津的。

    “德潜,有什么好事?瞧你乐得嘴都合不上了。”

    “嘿,还真被你看出来了!”钱夏得意地尾巴都要翘起来,“我工作定了!”

    “哪所学校?”林砚之明知故问。

    钱夏下巴一扬:“国立北平高等师范学校!聘我当国文、经学讲师,还兼任附中教员!”

    高等师范就是北师大的前身,这份工作贯穿了他后半辈子,持续二十馀载。教员、教授按职位发薪水,身兼两职,就是双份工资。

    林砚之抿着冰块:“国文准备讲什么?经学又准备讲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大概就是音韵学、说文研究、经学史略之类吧……”钱夏挠挠头,“还没彻底想好,不过9月才开学,有的是时间。”

    林砚之轻轻叹了口气,放下荷叶包。

    钱夏立刻察觉不对,坐直身子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德潜呀,不是我说你,怎么做什么事都是三分钟热度?”林砚之不满道,“之前赞同我用简化字写白话文,这又回归到考据派一边了?”

    钱夏脸一窘,局促起来:“我、我也不想啊……我当然知道简化字是大势所趋,白话文大有可为,可师范学校那边……暂时接受不了啊。”

    “说白了,要吃饭的嘛,是吧?”

    钱夏低着头啃冰碗,林砚之已经在心里盘算,该怎么逼这头懒驴动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