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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三十章 紫檀匣子

    南云秋收拾卓影的消息很快便传到宫里,看得出来,贞妃很满意。

    “娘娘,魏大人如此行事,不会弄出乱子来吧?”

    “你的意思是,他循规蹈矩老实巴交,他们就肯放过他吗?

    哪怕你躲到地缝里去,他们也要把你挖上来。

    与其息事宁人一味退让,倒不如迎头痛击,激怒对方。

    看看他们到底有哪些人,有多少本事,咱们也好有的放矢,妥善应对。”

    “娘娘高明!”

    小猴子惊喜的看了看贞妃,满是崇敬之情。

    而

    还能和以信王为首的朋党分庭抗礼,这大大出乎他的意料。

    “哟,你也学会拍马屁了。”

    “奴才不敢,奴才说的是心里话!”

    其实他还不懂主子的心。

    贞妃宁愿做个小鸟依人的小女人,躺在文帝怀里撒娇卖乖。

    她若不能制衡信王,下场会非常惨痛。

    不仅小女人做不成,连带身后的秦氏家族都要灰飞烟灭。

    她必须要挺起胸膛,文争武斗,阴谋阳谋,坚决和信王周旋。

    南云秋就是她最好的匕首!

    只有帮文帝守护好大楚的江山,不让信王篡权登位,她秦家满门才不至于步南家的后尘。

    她必须要从小女人成长为女强人,能依赖的,除了娘家人,就是南云秋。

    也要全力帮助他。

    其实,那道非谋反不罪的旨意,并非文帝烈宫三道旨的内容!

    当时,文帝为了方便南云秋去寻找熊心,只是下了道口谕,准南云秋便宜行事。

    她意识到,仅凭口谕保护不了他,于是自己模仿文帝的笔迹,然后再盖上玺印。

    当时,信王并未注意到,旨意上的墨迹并未完全干透。

    她的匕首将会更加锋利。

    “对了,娘娘,陛下昏迷不醒,而信王府却在大张旗鼓操办寿宴,奴才以为不合情理。”

    “何止不合情理,简直就是荒唐!

    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,在乎朝臣之心也。

    本宫记得他的寿辰是在年初,早就过掉了,如今却选择在领政之后补办寿宴,其用心路人皆知。

    你多盯着点,看看能不能做点文章。”

    “奴才遵旨!”

    不仅有淮北郡三县当年的记录,还把前两年的数据也全部列入,既有

    古槐确实是个能手,也花费了不少工夫,南云秋帮他伸张正义,做这点案牍活当然要尽心尽力。

    他足足研究了大半天,看似寻常的官府赈灾

    从枯燥的数字背后,发现了很大的破绽。

    淮北的旱情从去年春开始,最初是萧县,

    赈灾钱粮逐渐增多,领取钱粮的饥民也居高不下。

    看起来似乎很合理。

    入秋后继续减少。

    给人的感觉是赈灾情况开始好转,原因无非有二。

    要

    要么就是天公作美,灾情得以缓解。

    两条都站不住脚。

    因为他几次路过萧县,有一次还偷爬上烈山顶,眼前所见,大地干涸,抛荒的田地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前阵子卜峰还在位时,受文帝旨意前往查核,他也随行

    而借机大发国难财的多如牛毛。

    饥民应该越来越多才是。

    可账簿上的数字恰恰

    吏部和户部还为此嘉奖了当地的官员。

    里面定然存在猫腻!

    他想起了白马驿时南云春那副嚣张的架势,威风八面的模样,随随便便就能带领上百人下山。

    南云春绝不敢离开烈山老巢,奔赴百里之外的驿站去杀人。

    烈山的情况发生了变化,而弄清楚什么变化,十分紧要。

    他想起了那个能回答他疑问的人,许久没有见到那个人了。

    江湖生涯,绿林好汉的生活,成为他的退路,或许还会成为他凤凰涅盘后崭新的起点。

    半在江湖之远!

    穿行在西去的街肆上,来往的路人裹紧厚厚的大衣,冷风依旧寻找到缝隙,潜入衣衫之中。

    至于那些衣着单薄

    可是他们蹒跚的脚步,哪能逃脱得了肆虐的秋风。

    外城西。

    穷人多,商贩多,手艺人也多,吆喝声,乞讨

    辛苦一天所图,不过是身上衣,口中食。

    他们年节时才能吃到的美味,恐怕还不如王府里獒犬的狗食高档。

    不管哪朝哪代!

    前面有家很大的木器行,售卖的是各种木头制品,有寻常的桌椅板凳,也有昂贵的匣子梳妆盒,还有人人都要用的寿材。

    走出来一个汉子,腋下夹了件东西,行色匆匆,拐过路口时,迎头和对方撞了个满怀。

    “魏兄?”

    “钟兄?”

    见到久违的礼部司员钟良,南云秋非常欣喜,二人情不自禁的相互拥抱。

    他刚来京城参加武试,熊武在内城横行霸道,欺负钟良,他仗义出手教训了熊武,二人结为好友。

    钟良也是楚州人,又是桑梓。

    双方虽然同处京城,却少有见面。

    今日阔别重逢,本该好好聚一聚,不过很遗憾,双方都有事情要办。

    “哇,钟兄发达了,买了精美的匣子。”

    钟良夹着的那只匣子古色古香,乃小叶紫檀制成,

    估计价值不菲。

    “魏兄取笑了,它够我半年的俸禄,这辈子估计也用不起。信王不是要过寿嘛,我家大人要准备寿礼,命我来淘换只匣子。”

    作为忠实的走狗,梅礼自然要准备厚礼,可是何等样的礼物,要用如此珍贵的匣子呢?

    “魏兄,你知道梅礼准备的是什么寿礼吗?”

    他摇摇头。

    “一条金蛇!陛下刚登基时西秦进贡的国礼,价值连城,后来被梅礼据为己有,一直藏在礼部,现在竟然胆大包天要孝敬信王,想想真是没有天理。”

    梅礼不仅色胆包天,贪婪的胆子也很大!

    私藏进贡的国礼本就是重罪,还敢拿出来送人,也太嚣张了。

    选择的时机很精准,文帝昏迷,信王领政,不但追究不了他的罪行,反而成为他孝敬巴结信王的功德。

    狗东西,真够精明的。

    愤慨溢于言表,盯着檀木匣子,想像那条金蛇,南云秋灵机一动,想出了教训这对硕鼠的点子!

    “梅礼何时用这个匣子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后日,寿宴是正午,他肯定会带着匣子提前登门,向他的主子摇尾乞怜,以此博取进身之阶,腌臜货色!”

    南云秋又打听了其他的细节之后,送走钟良。

    “掌柜的,给我来只匣子,也要小叶紫檀的……”

    来到西郊矿场那片居住区时,那里的变化让他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曾经热闹的地方,如今萧条破败,到处是残垣断壁,满目狼藉。

    唯

    这里曾经有人住过。

    阿牛的房子里布满了蛛网,彭大康的大通铺上老鼠乱窜,放眼望去,看不到人影,像个鬼城似的。

    奇怪,他们都去哪儿了?

    “咳咳咳!”

    只见最南侧的一间破房子里还住了个老叟,衣衫褴褛,佝偻着腰背,像是个拾荒者。

    “老人家,这里原来住着的小铁匠阿牛搬到哪去了?”

    “西去,西去城墙下。”

    顺老头指引的方向,他又奔驰了二十几里地,快到了西城北角的墙根下,终于看到了人家。

    其实就是背靠城墙搭建起来的临时房舍,在此居住的没有京城的百姓,大都是来城里谋生的卖苦力者,也有阿牛那样的手艺人。

    这里横七竖八也有几十户人家,俨然是个小村落,叮叮当当的声音将他吸引了过去。

    阿牛在挥锤,老师傅在烧火,忙得不亦乐乎。

    “阿牛?”

    听到有人唤他,阿牛看清是南云秋,随手扔掉大铁锤,满身大汗就冲过来,抱着他不肯撒手。

    “魏大哥,你好吗?”

    “真是个孩子,我很好,特意过来看看你,你为何搬到这里来了?”

    “一言难尽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