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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她永远不会知道,他才是猎人

    姜吟头也没抬:“上次我负责的月刊印错,杨经理让我重新修改。”

    偌大的办公区,此刻只有她头顶的那盏日光灯还亮着,四周黑漆漆一片。

    “不可以重印吗?”聿铭洲一步一步走近。

    “可以,钱谁来出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聿铭洲一顿。

    作为老板,他一般不干涉管理层的决定。若连这种小事都由他来做主,会削弱管理层的威信。

    他走到她桌前,垂头盯着她正在切割的纸条,倏地蹙眉。

    动作又慢又笨,和当年没什么两样。

    不禁俯下身,“像这样,是不是裁得更快?”

    从她手里夺过美工刀,笔筒里抓起一把钢尺,沿着边沿利落划过。刀锋过处,纸页应声而裂,笔直地拉出一条直线。

    比姜吟对折后徒手剪裁更快,也更直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姜吟眨了眨眼。

    怪不得有人说,优秀的人各方面都优秀!

    “谢谢,聿总。”

    聿铭洲顺势坐上她办公桌沿,倾身注视:“是不是我那么对你,就不敢叫我名字了?”

    姜吟哑然,咽了咽喉。

    “还有裁纸刀吗?我帮你裁。”聿铭洲手一抬,拉开她一旁的椅子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,我自己可以。”她哪敢惹这尊佛。

    手上事情多着呢!

    聿铭洲没理会,径直从其他员工桌上顺了把刀,又从另张桌上顺了把尺子,坐她对面裁剪起来。

    两人相对无言。

    夜静得出奇,只有刀尖划过白纸的沙沙声。

    她来这这么久,还是第一次被他以这样平等、尊重的方式对待。

    恍惚间,仿佛又回到大学时代。

    门口传来有人私语的声音,姜吟抬起头。就看见两名员工推开玻璃门,大概是忘记拿东西,专程回来取。

    刚进门,两女孩就被眼前的一幕吓得愣在原地——

    D.G科技集团、上市公司跨国企业的总裁,钻石级超级大帅哥聿总,竟然在帮一名底层小员工裁纸!

    裁裁裁……纸!

    “聿、聿总好。”两名女员工红着脸打招呼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聿铭洲冷淡点下头。

    两个人互相推搡一把,赶紧进去取东西。

    姜吟这才认出,这俩就是平时最看不起她,背地里专说她坏话,又特别巴结杨明夏的那两个同事。

    收拾完,俩人做贼一样打声招呼就溜走了……

    “对上司谄媚的人,对下往往更擅长打压。”聿铭洲低头裁纸,仿佛投入其中,又似置身事外。

    “您不在一线,但好像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?”

    “不然呢?那为什么我是老板。”聿铭洲唇角微扬,带着上位者特有的矜持。

    却少了一点恨意。

    “肾源找到了吗?”他忽然问,没有抬头。

    姜吟摇了摇头,忽然想起什么:“对了。上次我去医院,医生告诉我,你去验血做过配型?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啪!

    聿铭洲将刀一扔,随即恢复到一如既往的高高在上:“你继续,我就不帮了。”

    姜吟抿了抿唇。

    不知道哪里又惹到他了,这男人老是一阵一阵。

    想起姜吟妈妈,聿铭洲顿觉心情复杂。

    她凭什么以为他会帮一个仇人的妻子?还是捐肾。那天他不过是被医生催着,鬼使神差地去了。

    眸光闪烁,聿铭洲陷入回忆——

    姜吟永远不会知道,是他先勾引她的。

    他才是猎人。

    作为私生子,他生下来就不知道爸爸是谁。

    妈妈为了养活他,一个人打三份工。该报的兴趣班却一个没少,这让他比同龄人更早熟懂事。

    十三岁那年,有个叔叔带人到他们家,说是要收回他们住的房子。妈妈苦苦哀求终究无用,直到有天深夜,他晚自习回到家,看见家里燃起熊熊大火,妈妈也是在那场大火中吸入过多浓烟身亡。

    是人为纵火。

    为了读书,他放学后帮人送外卖维持生活,甚至因为交不起学费而去黑市打拳,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。

    那一年,他才13岁。

    聿铭洲转了转手腕,看着当年留下的伤疤,目光幽暗。

    他一直记得那个叔叔的样子,从未停止调查。

    也因为如此,才拥有比同龄人更加敏锐、周密的大脑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他在五中门口看见那个男人来接女儿——那是一个并不漂亮,脸上带着黑色胎记,甚至有点丑陋的女孩。

    她从人群里一脸明媚地扑向她的爸爸。

    那一刻,少年的心被撕裂了。

    不仅仅是仇恨,更是一份深深的嫉妒。

    仿佛本该属于他的幸福人生,被另一个少女夺走了。

    聿铭洲发誓要毁掉她。

    他听到她和她爸爸的谈话里,说她将来要考进沪大!

    从此他越发努力,不仅学习好,各科成绩好,更利用自己极高的智商为自己谋得校园里的名誉和地位。

    仿佛只有这样,才不会觉得孤单。

    高考填志愿,他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,将全部志愿统统填报为沪大。

    再次看到她,是她来沪大报道的第一天。他看见那个带着难看胎记的女孩,阳光灿烂地拖着箱子四处询问英语系的位置,他主动上前搭话,帮她拎行李,给她留下完美的第一印象。

    为了在学校出名,让她迷恋自己。

    他一年内当选上学生会主席,获得代斯国际科技大奖,还把自己收拾得更加帅气。

    他知道,自卑的女孩更容易被外在吸引。

    更何况他不仅有外在!

    他时常跟在她身后不远不近地观察,猜她的喜怒哀乐。

    以至于她总以为是自己在图书馆、食堂、操场、篮球场……校园的任何一个地方‘偶遇’到他。

    她以为自己才是暗恋者。

    甚至买通他室友打听他的情况,其实第二天那个室友就告诉了他。

    没办法,一个13岁就要完全靠自己的少年,总是很容易揣摩人心。毕竟,人要活着,首先不能被欺负。

    直到她的暗恋达到一个峰值,他故意透露给室友,吐槽自己交不起学费——尽管他打黑拳早已月收上万。

    那个傻女孩,竟然提出要包养他!

    他假装犹豫,让她误以为是她在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