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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章 一人镇山河,万兽皆俯首!

    常有人说,打狼群得先干掉头狼。

    其实全是瞎扯。头狼哪会冲前头?都在后面指挥小弟冲锋。

    等你能摸到头狼,估计狼群也剩不了几只了。

    他一脚踩住狼头,那家伙正被花花锁住喉咙。

    抬手一刀捅进胸口,正中心脏。

    血“哗”地喷出来,溅得雪地一片猩红。

    可就在这当口。

    两侧黑影暴起,四只狼同时跃出,把他团团围住!

    花花察觉怀里的狼不动了,立马松口,迅速回防李寻身侧。

    一只个头最大的狼瞅准空档,猛地朝李寻侧脸扑来。

    花花毫不犹豫撞上去,用自己的身子挡下这一击。

    其他几只也几乎同时发动攻击,全都扑向李寻。

    但他可不是普通人——十点力量,八点速度,九点耐力,反应远超常人。

    看准一只扑来的狼,挥刀横削。

    刀刃划过狼背,虽没致命,但也逼得它惨叫退后。

    可狼群已近身。

    左侧一只趁他转身瞬间,猛地咬向手臂!

    幸亏李学武及时赶到,抡起火把狠狠扫开。

    看到老叔就在身边,李寻心头压力顿减。

    他单手掐住地上那只挣扎的狼脖子,用力一拧。

    号称脑袋硬如铁、骨头比钢强的野狼,竟被他活活掐断了颈骨!

    “他妈的!有种继续上啊!今儿爷不砍翻你们全家,算我白姓李!”那头狼背上的口子猛地喷出血来,全溅到了李寻脸上。

    火光一照,活像个刚从阎王殿杀出来的煞星。

    狼群愣是被他这副模样震住了。

    一个个夹着尾巴,动都不敢动。

    直到远处传来一声尖长的嚎叫,那群野东西才死死盯着李寻,咬起地上同伴的尸首,一步步往后退。

    花花也懂事得很,知道别追穷狗,立马撒腿跑回主人身边蹲下。

    这一出看得大伙儿全傻了眼。

    尤其是白璐,脑子里直接蹦出张飞在桥头吼退曹军的画面。

    眼前这场景,简直跟书里写的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一人镇山河,万兽皆俯首!

    “你个混账玩意,想吓死我是不是!”

    李学武见狼群总算走了,腿都软了,冲着李寻就开骂。

    妈的,这小子胆子肥得没边了。

    一群饿狼围上来,他眼皮都不眨一下就冲进去,硬生生把这群畜生给打怕了。

    要生在古代,就这份狠劲儿,不说封侯拜将,起码也是个带刀侍卫起步。

    李寻抬手抹了把脸上的血。

    咧嘴一笑:“咳,不装不怕,真怂了,今晚咱们屯就得成狼窝了,明儿全村人吃饭都得端碗上我家。”

    “滚蛋!胡说什么呢!”

    李学武气得直乐,话都接不上了。

    李寻低头瞅了眼手里死透的狼,又看看刚才开枪打的地方——除了一摊血,啥都没留下。

    叹口气说:“可惜啊,让它们拖走一头,不然给媳妇和小姨子一人整条狼毛围脖,冬天围着多神气,走在街上都带风。”

    李学武:……

    他真是快被这侄子整哑火了。

    可话说回来,今儿要是没叫上这小子,真按他说的,大家伙儿明天还真只能排队去他家喝西北风了。

    车上抱着猎枪哆嗦了半天的白璐,眼看狼群散了,刚松一口气。

    结果一听李寻这番对话,整个人僵住了。

    这辈子头一回对哪个男人有点心动,好家伙,人家早有家室了。

    那种滋味,真没法说,心里空了一下。

    死里逃生后,几个人情绪都不错。

    老余最夸张,拉着李寻就是一顿猛夸,夸得李寻耳朵发烫,直摆手。

    后来一路太平,没啥意外。

    一群人顺顺利利回到屯子。

    老余感激李寻救场,干脆先送他回家,再回头去安顿李学武和三个知青。

    “哥,你咋啦?”

    院门口,秀秀和小敏早就踮脚盼了好久。

    看见牛车回来,心刚落地,可一眼瞅见李寻满脸是血,又提了起来。

    白璐这时候也偷偷瞄了秀秀一眼。

    原以为自己长相在村姑堆里算拔尖的。

    没想到这一比,竟还差了那么一截。

    心头顿时咯噔一下,自尊有点挂不住。

    “没事,路上碰上条不开眼的野狗,蹭了点血。”

    秀秀不信,伸手就往他脸上摸,确定没破皮,才安心下来。

    “怎么这么晚才回来?”

    “路上耽搁了点事。”

    说完,李寻把东西从牛车上拎下来。

    转头招呼:“叔,余叔,进屋喝两盅暖和暖和?”

    “不了不了。”李学武摆手,“还得赶紧给这几个知青找住处,再晚回去,你婶子该坐不住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行,路上慢点!”

    挥挥手,老余赶着牛车,带着人继续往屯里走。

    秀秀总觉得,刚才那个城里来的女知青,看她的眼神,好像藏着点说不出的味儿。

    “姐夫,你这一大堆袋子,买的啥呀?”

    看姐夫活蹦乱跳的,小敏立刻来了精神,眼睛黏在他手上那几包东西上。

    李寻笑着把整堆布料塞她怀里:“不是答应给你们做冬衣嘛,特意挑的布和棉花。”

    “哇!红底白花加黑边,姐夫你怎么知道这是我最爱的款!”

    小姑娘一解开袋子就惊呼出声,翻来覆去地看,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李寻挑眉一笑:“你是我亲小姨子,喜欢啥颜色能不知道?”

    小姑娘又甜又美,心里像灌了蜜。

    其实李寻心里门儿清——这年头的姑娘,十个有九个见花布就挪不动步,照着差不多的样子买准没错。

    秀秀也凑过来看了一眼,眼里亮光一闪。

    嘴上却说:“买灰布就够了,这种花布贵,还买这么多,哪用得完?”

    李寻摇头:“不行不行,我家秀秀这么俊,必须穿最好看的。剩下些材料,夏天给你们俩缝条单裙穿。”

    “就会说话哄人开心。”

    如今两人早已定了名分,秀秀也不像从前那样扭捏,笑着往袋子里翻了翻。

    忽然皱眉:“你自己咋啥都没买?连块做衣裳的布都没有?”

    “嗨,我两件衣服轮着换就行,费那劲干啥,等穿烂了再说。”

    话刚落音,秀秀脑子一转——他出门时兜里没几个钱,定是为了她们姐妹挑贵的买,自己一分没留。

    心里又是欢喜又是心疼。

    小敏也没吭声,但脑子里的想法跟她姐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姐夫这么疼她,啥都想着她。

    她肖小敏不能当忘恩负义的白眼狼。

    寻思着啥时候悄悄动用自己的私房钱,也给姐夫扯块好料子,做件体面棉袄。

    不得不说,姐妹俩一条心。

    此刻想的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

    要是李寻知道了,估计也只能挠头苦笑。

    他是真觉得,男人嘛,糙一点没关系,反正大家都这样。

    他犯不着为这点事搞特殊。

    所以压根就没打算给自己买东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