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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章 酱油拌饭和独角仙

    张少华这时候压根没心思观察吕秀莲的脸色,他现在眼里只有饭。

    他夹了一条茄子肉到碗里,然后一口吃了进去,再来一口大白米饭。

    哇!

    美味啊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是真好吃,还是真饿了,张少华三口两口就把茄子吃掉了三分之二。

    吕秀莲看着男人狼吞虎咽的样子,皱了皱眉头,抱怨道,

    “你就不能省着点吃嘛,一条茄子才配了一口米饭,你就不能咬断了多配几口嘛?”

    还要多配几口?

    张少华简直无语了,就那么细一点的茄子肉,已经不够吃了,咋多配几口。

    见张少华那副不开窍的样子,吕秀莲没好气地夹了一点茄子起来,然后硬是咬了三分之一配了一口米饭。

    “这样不就行了嘛?”

    是行,的确行!

    张少华都想给她竖个大拇指了,这么一点菜配米饭,那干脆直接吃米饭好了。

    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,吕秀莲的吃法绝对不是什么特立独行。

    大家都是这样的,要用尽量少的东西来填饱自己的肚子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口腹之欲,什么美食享受,对这个年代的大部分人来说,有米饭已经是很满足了。

    见张少华端着一碗大米饭在啃,可怜巴巴的样子,吕秀莲有些看不下去了,

    “厨房里有酱油,你拌酱油吃吧,总比没菜吃的好。”

    酱油拌饭?

    还有这种吃法嘛?

    见吕秀莲那笃定的眼神,他起身去把酱油拿了过来,然后浇了一圈。

    原本纯白的米饭立马变成酱红色,原本的米香里多了一份酱油的香气。

    张少华带着怀疑的表情扒拉了一口,顿时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我去,还不错哦。

    甚至比那个茄子好吃不少。

    这要是再加点猪油,那估计更香了。

    不过想想吕秀莲的节俭,自己要是放猪油肯定要被说。

    现在的酱油要比后世的好吃不少,后世又是什么生抽、老抽、海鲜酱油又有什么刺身专用酱油,再来什么晒足多少天,说破大天都没这种最淳朴的酱油好吃。

    用这种酱油拌饭,比棒子的石锅拌饭强多了。

    吃完饭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午休时间,张少华没有睡午觉的习惯,吕秀莲也没有,她找了本《读者文摘》坐在里屋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白天是很难收到电视节目的,所以厂里大部分人的休闲时光都送给了书、象棋和扑克。

    相比书而言,杂志有插图,而且故事新颖,所以很受大家欢迎。

    一般人家如果手里有闲钱的话,都会订上几本,比如《读者文摘》、《家庭医生》、《故事会》三本是属于订阅率比较高的,其他的还有《知音》、《青年文摘》、《半月谈》这些也很受欢迎。

    两人结婚的时候手上还有些闲钱,所以吕秀莲订了几本,现在没钱买了,就跟同事借来看,要不就看以前的。

    在这个年代,交通不便,大部分人连城里都没去过几回,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奇。

    杂志上的故事古今中外都有,可能大家议论最多的就是国外的事情了。

    什么德国人造的桥百年之后还有一个用黄油包好的螺丝,樱花沟里的水可以直接喝什么的,鹰酱为了一只小鸟还是小狗断了整座城市的电之类的,鹰酱看病不要钱之类的。

    总之,就是国外的月亮圆。

    吕秀莲其实跟张少华一样,妥妥的学渣一个,但是也爱看这些东西,张少华吃完饭凑过去看了两眼,淡淡地说道,“这些都是假的,国外也没那么好,这威尼斯的水都是臭的,鹰酱的所有东西都是要收税的,。”

    吕秀莲好奇地看着他,“你又没去过国外,你怎么知道这些。”

    额...

    哥们经常去,不过原主没去过而已。

    他只能敷衍了一句,“我在另一本书上看到的。”

    吕秀莲白了他一眼,“这是《读者文摘》,你那些杂书怎么比得上。”

    这还权威,权威个毛线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时代,能写这些东西的杂志太少了,大家只能信他们这群公知的。

    别说吕秀莲了,其他人也是一样,总觉得自己要是到了鹰酱,哪怕是刷盘子,也能赚大钱。

    就跟当年的金山一样,都是说去鹰酱挖金子,最后呢,都是当苦力而已。

    午休的时间不多,很快铃声就响了,所以有再次重复早上的动作开始下午的上班。

    张少华走的有些慢了,到大锯班的时候,已经开工了。

    吱吱——

    难听地切割声音在耳边回响,木屑乱飞,也难怪这地方工钱也高点,又是粉尘伤害又是噪音伤害的。

    见张少华来了,周定江赶紧对他招了招手,示意他过去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才来,上班还迟到。”周定江轻声呵斥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拉屎去了。”

    张少华随口编了一个理由,省的这老爷子又追问。

    “一天就知道拉屎,去,马上锯完了,你跟大力把木屑铲一铲,太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好嘞。”

    大力全名叫孙大力,名字叫大力,力气也大,30岁左右,憨厚老实,在大锯班属于吃苦耐劳的人。

    张少华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在开始干了,打了个招呼之后,他也拿了个铲子干了起来。

    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搬砖的工作,把这边的木屑用铲子弄到另一块专门堆木屑的地方,这些木屑职工都会来弄一些回去烧饭用。

    也没有什么铲车挖掘机,纯靠人力。

    刚铲过去两铲子,孙大力突然停了下来,蹲在地上不知道看什么。

    张少华也好奇地走了过去,之间一堆锯末上,爬出一个黑色的大虫子来,头顶一个角,嘴巴上面还有个更长的角。

    这是独角仙,幼虫最喜欢锯末这种环境了,所以大锯班这边经常能见到。

    说到独角仙,小时候很多人会把它和屎壳郎等同,其实这是两个物种,而且屎壳郎是没有头顶那两个大角的,两人就是霸道总裁和纯屌丝的区别。

    这个年代的小孩子没什么玩具,很多孩子都会弄个小虫子玩。

    独角仙就是很好的小宠物,这家伙不会咬人,长得又霸气,最主要是还会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