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答的人,不是罗蒙蒙,而是一个声音清脆,但很陌生的女孩子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欢迎各位前来榆林岛一号别墅。我是本栋别墅的管家聂香。”

    一个身材高挑,黑发披肩,明显有着混血风格的美女,穿着一身稍具海岛特色的清凉服饰,出现在众人的眼前。

    “好漂亮的小姐姐!”

    “简直就和电视里的明星一样唉!”

    “好温柔的笑容!”

    聂香一出现。

    别说是涂骏这些男孩子,就是在场的一些女孩子,都被聂香极具特色的混血模样给震惊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,正是混血美女大行其道的时间。

    只要稍微带点混血风格的美女,五官稍微端正一点,都会让国人眼前一亮。

    这也是几年之后。

    不少女孩子,知道整容这个东西后。

    不是选择向着朝国美女方向整容,就是向着混血美女的方向整的原因。

    当然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这个时代。

    对于国人而言,唯一能够接触外界的东西,只有电视。

    电视中,这些混血美女大部分都是明星和模特出生。

    所以,不管是从模样,还是从气质上,都不是一般人能够相比的。

    一个大家之前只能从电视中,看到的美女,突然出现在自己的眼前,肯定会有些震惊。

    比起看到罗蒙蒙的时候,还要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。

    可事实上。

    罗蒙蒙和这位聂香,都算得上罕见的美女。

    两人只是特点不同。

    但真要说谁的综合实力,看起来更漂亮一些,那也说不定。

    “各位请坐吧!”

    罗蒙蒙虽然算是半个导游。

    但是在聂香出现后,她也就变成了半个客人,一时间没有说话的机会,只能邀请大家上桌,准备吃饭。

    聂香看了罗蒙蒙一眼,微微一笑,眼神在一瞬间,变得十分的温柔,仿佛也会笑似的。

    转身走到酒柜上,拿起一瓶红酒,笑问道:

    “哪位是涂先生?”

    聂香虽然看似询问,但是一双眼睛,已经盯在了涂骏的身上。

    涂骏一行人虽然看起来都差不多。

    可是聂香能够成为孙闽长包下来的别墅管家,自然有过人之处。

    在涂骏一行人走进别墅的时候,她就在旁边,观察出来,涂骏明显与其他人,不管是气质上,还是魅力上的区别。

    自然就猜出,这位就是孙闽专门给他打电话,叮嘱她务必照顾好的涂骏。

    “我就是!”

    涂骏开口道。

    聂香俨然一笑,轻摇漫步,明明没有刻意,但走动起来,却比罗蒙蒙还要充满了女人的魅力。

    手中抱着红酒,缓慢的走到涂骏的身边,轻启红唇,嫣然一笑道:

    “涂先生,这是孙总特意通知到,在你们到了之后,准备开启的一瓶红酒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?”

    涂骏生怕对方拿出一瓶拉菲,表示这是82年的。

    那就太尴尬了!

    “这是啸鹰酒庄92产的红酒,几年前,曾在拍卖会上,创下三百万软妹币的记录!”

    “嘶~”

    一片惊呼声,瞬间从小伙伴们的口中响起。

    这瓶看起来确实比一般的红酒大很多。

    应该是6l装的红酒。

    竟然价值三百万?

    这还是几年前的价格。

    就算大家再不懂红酒,也知道红酒这东西,放的时间越久,价格也就越贵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吧!这种酒,喝一瓶少一瓶,孙总实在太……”

    “砰~”

    好像早就知道,涂骏会拒绝似的,突然走到柜台前,直接将红酒打开了。

    “额~”

    清脆的瓶塞开启的声音,让涂骏的话,戛然而止。

    聂香:“涂先生,你刚才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!”

    涂骏颇有些无语,大手一挥儿,说道:

    “行吧!既然已经开了,那就让我们尝尝,这瓶价值三百万的红酒,到底有什么不同!”

    “那还请涂先生,以及各位稍等,这瓶红酒需要醒酒时间久一点,各位可以先尝尝我们黎族的特色山兰酒!”

    聂香将红酒倒进了醒酒器中,又回到涂骏的身边。

    站得笔直。

    不如罗蒙蒙高的个头,在身上清凉服饰的映衬下,两条浑圆细长的美腿,简直绝了。

    显得相当的高挑。

    竟然有种丝毫不比罗蒙蒙差的感觉。

    聂香的位置,距离涂骏有些近。

    涂骏能够清楚的从她身上,闻到一股淡淡的夜兰的幽香。

    乍一闻。

    飘香扑鼻,有点勾人。

    但仔细一闻,却又什么都闻不到。

    让人有种忍不住想要靠近她,寻找那股味道的来源。

    涂骏也分辨不出来,这到底是香水的味道,还是什么。

    微微皱了皱眉头。

    他对这种味道,不是特别的感觉。

    即便诱人,心中还是微微有些抗拒。

    视线转移到桌子上,涂骏的注意力,突然被一盘特色的菜肴吸引。

    乍一看,像是一盘炒米。

    一颗颗浑圆饱满的白色米粒,浸泡在汤汁中,散发着诱人的光泽。

    可是白色的米粒之间,还有一些明显像是小虫子的东西。

    难道是什么炒米和虫子一起炸过的美食?

    “涂先生,这可是我们黎族,最下酒的一道美食,你要不要尝尝看?”

    注意到涂骏的眼神,聂香神秘一笑,柔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

    涂骏看到聂香的表情,立刻意识到,自己的感觉,可能是错的。

    这种白色的像是炒米一样的东西,恐怕并不是什么炒米!!.

    

    第114章  令人无法抗拒的山蚁蛋(求全订自订)

    “涂先生,这确实是黎族的特色美食,也是好东西!”

    罗蒙蒙也捂着小嘴,偷笑着介绍道。

    能在这种情况下,被端上桌的,那肯定就是美食.

    对于吃虫子,山城人其实并不抗拒。

    各种炸虫子,在山城也算是一种特色的美食。

    但是这种虫子,他还没有见过。

    用勺子挖了一勺子。

    送到面前。

    涂骏定睛一瞧。

    不由的愣住了。

    这玩意,怎么这么像虫卵?

    仔细闻了闻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,只有一股淡淡的酒香。

    有点类似于山兰酒的味道。

    里面确实能够看到一些山兰酒酒糟的存在。

    “这玩意不会是和蚂蚁有关系吧!”

    涂骏注意到,那些小虫子,就像是放大版的蚂蚁,还长着一对翅膀。

    每一颗和炒米,或者说和小珍珠一般模样的白色颗粒,几乎都和这些蚂蚁的肚子连接着。

    “涂先生,你不会觉得,我们还有可能害你吧!”

    聂香激将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