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种——*你他妈到底还有多少惊喜*的笑。

    “大家都让一下。”艾弗森的声音不大,但人群自动让开。

    他走到森重宽面前,两人隔着半步距离。

    “那首歌,”艾弗森说,“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森重宽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还没名字。”他说,“刚刚想的。”

    艾弗森的瞳孔微微收缩。

    “……你刚才唱了完整的一段。前奏,副歌,两段主歌。你说这是刚刚想的?”

    森重宽沉默了一秒。

    “节奏在那儿。”他指了指鼓机,“我需要做的只是填上音符。”

    艾弗森盯着他,像是在看一道他解不开的数学题。

    “你知不知道,”他慢慢说,“我认识很多人,打了一辈子鼓机,写不出一段你说的‘填上音符’。”

    森重宽没有回答。

    艾弗森又盯着他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然后他伸出手。

    “就叫《The  Episode》(巧合的是竟然跟记忆中的一样)。”艾弗森说,“刚才那一段,像下一集的预告片。”

    森重宽握住他的手。

    “……好。”

    “你教我。”艾弗森说,不是询问,是陈述,“那首歌,你教我。”

    森重宽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你会写词吗?”

    艾弗森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……会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们一起写。”森重宽说,“节奏我出,词你出。”

    艾弗森看着他,很久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然后他笑了。那笑容里没有审视,没有评估,只有纯粹的、找到了什么的喜悦。

    “成交。”

    人群爆发第二波欢呼。马利克终于捡起了那两瓶麦芽酒,举在空中大喊:“今天谁都不许走!这个派对现在改录音棚了!”

    T-Bone已经把备用麦克风翻了出来。他蹲在设备旁,调试着录音电平,头也不抬地喊:“再来一遍!我录下来,明天去学校放给所有人听!”

    有人调大了鼓机的音量。那单调的循环节奏再次充满整个院子。

    艾弗森从T-Bone手里接过另一个麦克风。他试了试音,然后看向森重宽。

    “前奏,你先来。”

    森重宽握着麦克风,看着面前二十几张等待的脸,看着艾弗森眼睛里那抹燃烧的兴奋,看着纽波特纽斯夜空中清晰得可怕的星星。

    然后他开口。

    *“La-da-da-da-dah——”*

    艾弗森在第二拍切入。他的声音比森重宽更高,咬字更狠,带着街头与生俱来的锋利。

    *“It‘s the therfu’ A-I——”*

    人群跟着节奏点头。有人开始跺脚。那个节奏对了,那个律动对了,那种血液里与生俱来的、不需要翻译的共鸣对了。四周的人越聚越多,就连周边的邻居也被歌声吸引过来了。

    大家听到一半就给各自朋友打电话“快来阿伦这里,阿伦带着他的朋友创作了一首新歌,屌爆了”

    森重宽握着麦克风,站在二十几个人围成的半圆中央。他的右手食指在话筒边缘轻轻敲击,与T-Bone鼓机里循环的节拍完全同步。汗水从他额角滑落,但没有人注意——所有人的目光都钉在他微微开合的嘴唇上。

    *“La-da-da-da-dah——”*

    副歌再次升起。

    这一次,院子里的二十几张嘴同时跟了上来。

    不是所有人都会唱词。但所有人都会哼那段“da la da”。那旋律像某种本能,在血液里蛰伏了几十年,终于被一个日本少年用一个晚上唤醒。

    “Yeah!!”马利克把两瓶麦芽酒举过头顶,酒液随着节奏晃出泡沫,溅在他黝黑的前臂上,“再来!再来!”

    T-Bone把录音电平推到红色区域。他的随身听磁带正在以最大功率录制,指针疯狂跳动,但他不在乎。他在乎的是录下这段——这段他从没听过的、却完美得像已经存在了一百年的旋律。

    艾弗森站在森重宽右侧半步。他一只手握着麦克风,另一只手插在牛仔裤兜里,身体随着鼓点轻轻摇晃。他唱的词是自己刚想的——不是完整的Verse,只是一些零碎的句子。

    *“Yeah, they call  A-I, the baddest in 757——”*

    *“Got  big n froJapaakin‘ over the land——”*

    人群里爆发出尖锐的口哨声。D-Ray——那个从初中就认识艾弗森的瘦高个——用力捶打着烤架边缘,铁皮发出“邦邦”的节奏。

    “AI! AI! AI!”

    院子里的人开始有节奏地呼喊。不是普通的起哄,是那种街区篮球场上锁定胜局后的、仪式般的呼喊。

    艾弗森笑了。那笑容里没有平日的锋利,只有某种十六岁少年被同伴认可后、藏不住的骄傲。

    他把麦克风伸向人群。

    “你们喜欢这个吗?!”

    “YES!!”二十几个声音同时炸开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和K——”艾弗森一把揽过森重宽的肩膀,用他今晚临时起的绰号,“——今晚刚做的!还没名字!”

    “叫《The  Episode》!”马利克在后面大喊,“你他妈刚才自己说的!”

    “那就叫这个!”艾弗森把麦克风举向夜空,“《THE  EPISODE》——1994年,弗吉尼亚,纽波特纽斯,东区!”

    人群的欢呼几乎掀翻院子的铁皮围栏。

    ---

    **十点四十分,第一波“外来者”抵达。**

    森重宽正在和艾弗森琢磨第二段Verse的开头。他记得原版的歌词,但他要艾佛森参与创作,所以他只给出节奏骨架,让艾弗森和街区的人用自己的语言填满。

    院子外忽然传来急促的脚步声。三个穿着宽大工装裤的黑人少年翻过低矮的围栏,为首的那个头发编成整齐的玉米垄。

    “马利克!”他喘着粗气,眼睛在人群中疯狂搜索,“我朋友说AI在这儿搞新东西——歌呢?歌在哪儿?!”

    马利克用拇指朝音响方向一指。

    那三个少年挤进人群,刚好赶上森重宽第二遍完整的副歌。

    *“La-da-da-da-dah——”*

    站在最前面的玉米垄少年当场定在原地。

    “……操。”他喃喃说,“这是……这是Snoop的新歌?”

    “不是Snoop。”T-Bone头也不抬,盯着录音电平,“是AI和那个日本人现编的。”

    “日本人?!”

    玉米垄少年终于注意到了那个208公分的亚洲面孔。他张着嘴,像看见外星人在地球上打篮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