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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夜莺的信,猎犬的肉

    “你身上的味儿不对。”

    这句话,在林晚脑子里扎了根。

    从下午到现在,足足七个小时,这句话就没停过。

    “蛤蜊油盖不住别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陆峥说这话时,口气很随意,跟聊闲天似的。可他看她的眼神不随意。陆峥那双眼睛在人身上扫,鼻子就在闻味儿,跟条猎犬没两样。

    林晚坐在阁楼的黑暗里,膝盖上摊着一本翻烂的《红楼梦》。

    她不是爱看闲书。这本书是沈敬之三个月前让阿翠送来的,上海亚东图书馆的版本,封面都磨掉了一半。书脊上有个针眼大的墨点,那是接头的记号。

    今晚,这本书就得用上。

    林晚没点灯,她用不着。这本书她翻了四十多遍,第三十七回《秋爽斋偶结海棠社》的每个字,她都刻在脑子里。

    桌上摆着一张窄窄的毛边纸,旁边是一截削尖的竹签,还有一个贴着“仁丹”标签的铁盒。

    她拧开铁盒里的玻璃管,用竹签蘸了药水,开始在纸上写。

    她写的不是汉字,是数字。

    3-7-2。第三十七回,第七行,第二个字。

    5-12-4。第五页,第十二行,第四个字。

    她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写下去,每组数字用竖线隔开。这些数字翻译过来,就是一段话:

    “虹口四川北路一百十二号,地下室,军火中转,逢周三夜间进出货,守卫四人,有日军宪兵外围巡逻。”

    这条情报是真的。

    半个月前,林晚在76号的废弃档案里就发现了这个地址。当时行动处有两份调拨单,一份是汽油,一份是木箱。木箱的数量对不上,多出来的那批,被人用铅笔在备注栏里画了个小叉。

    林晚就顺着这个叉,花了三天,摸清了虹口那个中转站。

    她本打算把这条线攥在手里,等沈敬之有任务了再用。

    现在等不了了。

    这情报,得喂给军统。说白了,就是喂给陆峥。

    竹签写完最后一个数字,林晚放下签子,把纸条凑到鼻子前闻了闻。药水干了,字迹也开始变淡,再过一小会就会彻底不见。

    她把纸条对折,再对折,折成一个拇指盖大的小方块。

    然后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旧信封。信封是洋行用的那种牛皮纸,没印抬头。她把纸条塞进去,拿舌头舔了下封口,用力按紧。

    最后一步。

    她用右手大拇指的指甲,在信封正面刮了三道。

    三道杠,隔的距离一样,深浅也一样。这是“夜莺”的记号。

    军统上海站的外围线人档案里,“夜莺”就是个影子。没人知道是男是女,只知道这条线半年前开始送情报,十次里有七次准,从不露面,只走死信箱。

    这三道划痕,就是夜莺的脸。军统的人看见这记号,就知道信是谁送的。

    林晚把信封揣进棉袄内兜,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窗外黑透了。弄堂里有猫在叫,王阿婆屋里的灯早灭了。

    她没走天窗。

    今晚不能走老路。

    她打开门,顺着楼梯往下走。木楼梯嘎吱响,她也懒得压着脚步声。这动静,就像半夜起来上茅房,谁家都一样。

    下了楼,路过王阿婆家的后门。

    一股腌菜的酸味从门缝里飘出来。老太太的呼噜声很响,隔着门板都能听见。

    林晚穿过后院,翻过矮墙,跳进了隔壁棺材铺的天井。

    天井里堆着几口没上漆的白坯棺材,月光一照,白花花的。

    她眼皮都没抬一下,脚下不停,从天井角门钻出去,拐进一条只能侧身过的夹道。

    夹道尽头,就是辣斐德路。

    她要去的地方在三条街外。

    法租界霞飞路和吕班路交叉口,有一排公共电话亭。第三个电话亭的水泥底座和铁皮之间,有条一指头宽的缝。

    那条缝里,一年到头塞满了枯树叶和烟头。

    谁都不知道,那就是夜莺的死信箱。

    林晚花了二十分钟才走到那。

    她没走大路,专挑弄堂和小巷子钻。出门前,她还套了件王阿婆给的旧花棉袄,头上裹着深色头巾,脚上换了双半旧的胶底雨鞋。

    这身打扮,活脱脱就是一个半夜倒泔水的弄堂女人。

    电话亭在路灯底下,灯光昏黄。

    林晚没直接过去。

    她蹲在斜对面的弄堂口,在影子里盯着看了足足三分钟。

    电话亭周围没人。路面干干净净的,没有多余的脚印子。电话亭的玻璃门虚掩着,门把手上的灰还和上次一样,没人动过。

    第三个电话亭的缝口,枯叶还在,烟头也还在。

    她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三步走到电话亭边上,蹲下。

    她左手装着系鞋带,右手袖口里的信封就滑了出来。两根手指一夹,信封顺着水泥缝就塞了进去。

    纸皮蹭着水泥,声音很小,被夜风一吹就散了。

    她站起来,拍了拍裤腿上的灰,跟个路过歇脚的人一样,转身走进了弄堂。

    走出十来步,她脚下慢了一下。

    回头看了一眼。

    电话亭还安安静静的待在路灯下。

    没人。

    她收回视线,加快步子消失在夜里。

    回到阁楼时,天边已经有点灰白了。

    林晚脱下花棉袄,叠好压在枕头底下,换上那件洗干净的旧灰褂子。褂子上只有肥皂和太阳晒过的味道。

    她用凉水洗手,把指甲缝一根根抠干净。又把胶鞋底用刷子刷了两遍,泥水全倒进了搪瓷盆。

    做完这一切,她坐在床边,发了会儿呆。

    她不是走神,是在想陆峥。

    那男人的鼻子太灵了。就跟训练过的警犬一样,只要凑近了,就能从她身上闻出不该有的东西。

    但警犬也有弱点。

    你扔块带血的肉过去,它就顾不上别的了,只会扑上去咬。

    虹口那个军火中转站,就是她扔出去的那块肉。

    只要军统的人去查这条情报,花上三五天,陆峥的注意力就能从“青瓷”身上挪开一点。

    一点就够了。

    她不需要陆峥完全信她,只要他有那么几天,把心思多放在核实夜莺的情报上,而不是低头来闻她领口的味儿。

    天亮了。

    弄堂里吵吵嚷嚷的。倒马桶的,生煤球炉子的,隔壁男人扯着嗓子骂孩子不起床。

    林晚穿好褂子,把头发重新梳了一遍。她对着裂了缝的镜子照了照。

    镜子里是张寡淡的脸,眼皮耷拉着,嘴角往下撇。

    她对着镜子,抿起嘴,眼圈跟着就红了,但眼泪憋着不掉下来。这是委屈。

    她又试着猛的一缩肩膀,像是被人碰了下,满脸惊慌。

    练了两遍,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她拎起帆布包,下了楼。

    \*\*\*

    76号门口。

    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对街的梧桐树下。

    林晚一出弄堂口就看见了。

    车窗摇下来一半。后座上坐着个男人,手指夹着根没点的烟。旁边还有个年轻人,拎着公文包,正低头写着什么。

    陆峥今天穿的是深蓝色西装,领带换了条灰的。

    他正低声跟那个年轻人说话,手指把那根烟来回的转。

    林晚缩着脖子,低着头,迈着小碎步从车前头走过。

    她一眼都没往那边瞟。

    但她感觉的到。

    那道目光从车窗里射出来,黏在她后脖颈上,沉甸甸的,扯着她的皮肉,一路跟着她。

    她走进76号的大门,铁门在身后关上。

    那道目光才收了回去。

    上午十点。

    林晚抱着一摞档案从档案室出来,顺着走廊去总务科。

    走廊中间,周炳坤和陆峥正站着说话。周炳坤叼着雪茄,比比划划的。陆峥双手插在裤兜里,侧头听着,脸上是那种生意场上的笑。

    林晚低着头,贴着墙根走。

    她想从他们右边绕过去。

    可走到跟前的时候,陆峥忽然伸出了手。

    那只手不快不慢,拦在她怀里的档案上面,手指捏住最上头那份的角,抽了出来。

    林晚站住了。

    陆峥随手翻了翻那份档案,眼睛还看着周炳坤。

    “周处长,你们总务科的文件分类挺讲究。”他的口气很轻。

    周炳坤哈哈一笑:“都是小事,陆先生有兴趣?”

    “随便看看。”

    陆峥翻完了,把档案放回林晚怀里那摞文件的最上面。

    他放的时候,指尖擦过了林晚的手背。

    那一下很轻,几乎没碰到。

    但林晚的指缝收紧了。

    不是害怕。

    是他的指腹在她手背上停了不到半秒。那半秒,他的指纹贴着她的皮,好像在感觉什么。

    是温度?还是她有没有出汗?

    林晚没抬头。她的肩膀缩了一下,身子往后仰了点,手里的档案抱的死死的。

    “陆、陆先生……”

    声音又细又怯,尾音还发着抖。

    陆峥已经把手收回去了。他不经意的在裤缝上搓了下手指,继续跟周炳坤说话,好像刚才什么都没发生。

    林晚低着头从他们身边挤过去,脚步碎的像在跑。

    拐进走廊尽头的拐角,她才靠着墙,把档案紧紧抱在胸口。

    手背上,他碰过的那块皮还有点凉。

    他的手指是凉的,凉的不正常。

    常年握枪的人,指尖的温度比一般人低。特别是食指和中指,那是扣扳机的手指。

    林晚闭了一下眼,把手背到身后,用指甲在墙上无声的刮了一下。

    刚才那一下,陆峥不是在试探。

    他是在确认。

    确认她今天的手碰没碰过枪,沾没沾过火药味,是不是在半夜出过门。

    这个人。

    林晚抱好档案,迈着碎步走进了总务科。

    她坐在角落的位子上,拿起钢笔,一笔一画的抄文件。

    她的字写的很慢,手指很稳。

    脑子里,已经在等一样东西了。

    \*\*\*

    晚上八点。

    阿翠来了。

    这次她没走后门,从弄堂正门进来的。怀里抱着一堆脏衣服,嘴里嚷嚷着:“林文书,上回那件白衬衫领子上的墨渍没洗掉,我重洗了一遍,你看看!”

    邻居们都听见了。阿翠嗓门大,整条弄堂都知道她是洗衣铺的姑娘。

    一进阁楼,门关上,阿翠的脸就变了。

    她从脏衣服里翻出一件旧围裙,围裙的内兜里缝着张处方笺。

    林晚接了过来。

    处方笺正面还是老样子,写着药方。

    她翻到背面,用棉签蘸了药水在上面涂。

    字迹慢慢浮了出来。

    是沈敬之的笔迹。

    只有四个字。

    喂饱他,养。

    林晚盯着这四个字,看了足足五秒。

    阿翠站在旁边,绞着辫子梢,大气都不敢出。

    林晚把处方笺凑到油灯上。纸角卷了起来,火苗吞掉了那四个字。

    灰烬掉进搪瓷盆里。

    她把棉签折断,也扔了进去。

    然后她抬起头,看着阿翠。

    她的声音很轻,像在说给自己听。

    “我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阿翠走后,林晚一个人坐在黑暗里。

    弄堂安静了,远处有狗在叫。

    喂饱他,养。

    沈敬之的意思很明白。

    不要急着把陆峥推开。反过来,要把“夜莺”这条线喂的再肥一点,让军统相信夜莺的价值,让陆峥花更多的时间去顾着这条线。这样,他就没那么多工夫来查“青瓷”。

    养。

    沈敬之的意思,是要把陆峥这头盯着自己的猎犬,慢慢喂熟,养起来。

    林晚低头,手指摸到桌上那块碎花布。

    白底蓝花,阿翠上次送的。

    她把布头叠好,压在钢笔底下。

    然后她闭上眼。

    脑子里全是陆峥那根手指。凉的,硬的,指腹上还有层薄茧。

    那根手指擦过她手背的时候,她差一点——只差一点——就想把它折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