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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里查德米尔

    输给太阳之后,林风在训练馆里待了整整一天。

    早上七点到,晚上九点走。投篮、运球、力量、体能,每一项都练到极限。沃顿没说什么,只是让训练师多盯着他的身体数据。詹姆斯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,说了一句“别把自己练废了”,然后走了。库兹马更直接,把林风的篮球抢走扔到一边,逼他坐下来喝了半小时水。

    但林风心里清楚,输球不是技术问题,是心态问题。十八连胜之后,他以为自己无所不能了。布克用一场41分告诉他,你还差得远。

    第三天,球队放假。林风本来想继续训练,但理查德打了个电话过来。

    “你今天必须休息,”经纪人的语气不容置疑,“再练下去,沃顿要打电话骂我了。”

    林风没说话。

    “这样,”理查德说,“出来逛逛。你不是说要买块表吗?我带你去个地方。”

    林风确实提过这事。签约之后,理查德送了他一块百达翡丽鹦鹉螺,但那块表太正式了,平时训练戴不合适。他想要一块运动一点的,耐造一点的。

    “行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下午两点,理查德的黑色奔驰停在比弗利山庄家门口。林风上车,理查德看了他一眼——黑眼圈,下巴上冒出青色的胡茬,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好几天没睡好。

    “你昨晚几点睡的?”

    “两点。”

    “在干嘛?”

    “看太阳的录像。”

    理查德叹了口气,没再说什么。车驶出比弗利山庄,往罗迪欧大道开去。理查德没有带他去那些常见的表店,而是拐进了一条小路,停在一栋不起眼的灰色建筑前。门口没有招牌,只有一个小小的门牌号。

    “这是哪儿?”林风问。

    “理查德米尔的旗舰店,”理查德说,“不对外开放。只接待预约客户。”

    他按了门铃,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开了门,认出理查德,立刻笑着把他们迎进去。

    店里不大,但每一块表都像艺术品一样陈列在单独的玻璃展柜里。灯光打得很讲究,每一块表盘都在发光。林风认出了几款——RM 011,RM 035,纳达尔戴过的RM 27-04。每一块的价格都在六位数以上,单位是美元。

    “林先生想看什么类型的?”店员问。

    “运动一点的,”林风说,“平时训练也能戴。”

    店员从展柜里取出一块表,放在黑色的绒布托盘上。酒桶型的表壳,深灰色的NTPT碳纤维材质,镂空的表盘能看见里面精密的机芯,像是把一台超级引擎缩小了戴在手腕上。

    “RM 11-03,”店员介绍,“自动飞返计时码表。表壳采用NTPT碳纤维,比普通碳纤维更轻、更硬。防水一百米,抗冲击能力非常强。NBA的韦少也戴这款。”

    林风拿起来试戴。很轻,轻得像没戴东西。碳纤维的表壳贴着皮肤,不凉不热,刚刚好。镂空的表盘里,红色的秒针在走动,安静而有力。

    “多少钱?”他问。

    店员看了一眼理查德,理查德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“二十三万美金。”

    二十三万。一百六十万人民币。一块表,顶得上普通人好几年的工资。林风看着手腕上的RM 11-03,沉默了几秒。那一世,他戴过最贵的表是一块三千块的石英表,还是在夜市砍了半天价买的。

    “我要了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理查德笑了:“我就知道你会选这款。”

    店员去包装的时候,理查德靠在柜台上,看着林风:“你现在花钱越来越大方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大方,”林风说,“是值得。”

    理查德点点头:“行,那下次我带你看车。你的车库还空着五个车位。”

    林风没接话。他低头看着手腕上的RM 11-03,红色的秒针在走。时间在走。每一秒都是新的。

    买完表出来,林风站在店门口,阳光照在手腕上,碳纤维的表壳泛着低调的光。手机响了,是詹娜的消息:“听说你买了一块理查德米尔?”

    林风愣了一下,转头看理查德。理查德举起双手:“不是我说的。”

    林风回复詹娜:“你怎么知道?”

    詹娜:“比弗利没有秘密。我在罗迪欧大道附近,你在哪?”

    林风发了定位。

    “等我,五分钟。”

    五分钟后,一辆黑色的路虎揽胜停在路边。车窗摇下来,詹娜坐在驾驶座上,戴着墨镜,穿着白色的露肩装,头发扎成马尾。她看了一眼林风手腕上的表,吹了声口哨。

    “RM 11-03?可以啊。”

    “你懂表?”

    “我妈喜欢收集名表,我从小看着长大的。”她推开车门下来,走到林风面前,拿起他的手腕仔细看了看,“NTPT碳纤维,镂空机芯,红色秒针——这款很难买,你运气真好。”

    “是理查德安排的。”

    詹娜看了理查德一眼,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。理查德识趣地说:“我先走了,你们逛。”他上了奔驰,消失在车流里。

    詹娜挽住林风的手臂:“走,陪我逛逛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沿着罗迪欧大道慢慢走着。比弗利山庄的奢侈品街永远不缺人,但今天不是周末,人不算多。偶尔有人认出林风,多看两眼,但没人上来打扰。认不出詹娜的人反而更多——她戴了墨镜,穿得也休闲,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高个子美女。

    “你昨天干嘛了?”詹娜问。

    “训练。”

    “一整天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她看了他一眼,没说话。

    两个人走进一家店,詹娜开始看衣服。她试了几件——一件黑色的吊带裙,一件白色的西装外套,一件碎花的连衣裙。每一件穿在她身上都像是为她量身定做的,林风靠在墙上,看着她换衣服,忽然觉得这画面有点不真实。

    “好看吗?”她穿着碎花裙,在镜子前转了一圈。

    “好看。”

    “哪件最好看?”

    “都好看。”

    詹娜翻了个白眼:“你就会说这一句。”

    林风想了想:“黑色的那件。”

    詹娜愣了一下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显瘦。”

    詹娜盯着他看了两秒,然后笑了。那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东西——不是生气,也不是高兴,更像是某种确认。

    “你果然和布克不一样,”她说,“他会说‘你穿什么都好看’,然后继续看手机。”

    林风没说话。

    她买了那件黑色的,又挑了几件别的,刷卡的时候林风想付钱,被她瞪了一眼:“我自己有錢。”

    走出店门的时候,天色暗了一些,路灯次第亮起来。詹娜拎着购物袋,林风帮她拿着包,两个人并肩走在街上。

    “林风,”她忽然开口,“你那天去我姐家了?”

    林风的手顿了一下。“嗯。”

    “她跟你说了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说什么。就是聊了聊。”

    詹娜没追问。她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说:“金这个人,什么都想争。小时候争玩具,长大了争男人。她不是坏,就是……控制不住。”

    林风没接话。

    詹娜停下脚步,转身看着他:“你跟她——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林风说。

    詹娜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几秒。灯光照在她脸上,她的表情很平静,平静得让林风看不透。

    “好。”她说,然后笑了,“走,请我吃饭。你输了球,得请客。”

    林风松了口气:“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日料。我知道一家很好的。”

    她挽住他的手臂,两个人继续往前走。罗迪欧大道的灯光在他们身后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。

    晚上十点,林风送詹娜回家。

    车停在她家门口,她没有马上下车,靠在座椅上,转头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今天很开心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是。”

    “你明天训练吗?”

    “练。”

    她笑了:“你永远都在训练。”

    “打球的人,不训练不行。”

    她伸手摸了摸他手腕上的理查德米尔,红色的秒针在昏暗的车厢里格外醒目。

    “这块表,”她说,“以后你每次抬手看时间,就会想起今天。”

    林风看着她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今天是我陪你买的。”她凑过来,在他脸上亲了一下,“晚安,林风。”

    她推开车门,下了车,走进家门。门关上的那一刻,她回头看了他一眼。

    林风坐在车里,看着她家的灯亮起来。他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理查德米尔——十点十五分。

    他发动引擎,驶出好莱坞山。

    回到比弗利山庄,林风把车停进车库。走进家门的时候,客厅的灯是关着的,只有窗外的月光照进来。他换了衣服,走到后院,站在篮球场上。

    月光照在篮筐上,银白色的,冷冷清清的。他没有投篮,只是站在那里,看着远处的洛杉矶。

    手机亮了。金·卡戴珊的消息:“听说你今天和肯达尔逛街了?玩得开心吗?”

    林风看着这条消息,沉默了很久。然后他关掉手机,走回屋里。

    躺在床上,手腕上的理查德米尔在黑暗中泛着微光。红色的秒针在走,一格一格,永不停歇。

    明天打老鹰。

    他闭上眼睛,很快睡着了。